如果一个项目融资难,是单个开发商自己的问题;如果一类项目融资难,那么就是这类项目整体有金融机构难以接受的硬伤。如果希望解决分布式融资难,就要先要找到硬伤并修复这些瑕疵,才能打通分布式融资难的瓶颈。现在先来梳理一下分布式光伏的痛点。
一、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都是民营,无抵押无担保,金融机构难以接受。相对于火电厂和水电站来说,分布式光伏属于新生事物,传统大型能源企业主要还是做大型项目,因此大批中小或者民营企业在这个领域补位,成为分布式光伏开发主力。这些中小企业资质和担保都远远逊色于国有企业,导致很难从银行申请到贷款。
二、分布式的小而分散既是优点也是缺点,金融机构运作单个项目成本太高。一般而言,一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在数千瓦至数兆瓦之间,输出功率远远小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由于光伏发电的模块化设计,决定了其规模可大可小,可根据屋顶资源调整光伏系统的容量,几万平米的屋顶就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屋顶资源,安装分布式光伏的话也只有几个兆瓦,体量上远远不能跟地面集中光伏比较。金融机构做一笔信贷的流程固定,成本也是相对固定,因此天然倾向于做大型项目。由于我国信贷主要依靠的是抵押和担保融资,没有项目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项目的分散性等不做要求,小而散的优点发挥不出来,只剩下缺点就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
三、商业风险与收益暂时不对等,未来需要政策配合。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处于初级阶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中涉及到银行、保险、担保、证券等金融机构,投资人、EPC公司、ESCO公司等项目开发商,学校、住宅、医院、工业厂房等各式屋顶所有者,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等。在这些利益相关方中,如何体现各方权责利,尤其是电流和现金流如何流动,尚处于摸索之中。另外,分布式整体现金流涉及方较多,包括电网企业、屋顶业主,特别是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屋顶业主的时候,收费难成为一大难题。
综合来看分布式的这些问题,部分是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性解决的,例如屋顶光伏的产权问题涉及物权法,短期内难以从法律层面改变;另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政策出台和商业模式创新来解决的,例如通过售电公司统一收电费就可以解决“收费难”等问题。在通盘考虑现有市场情况和可操作性,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供市场参与方参考。
一、通过建立本地平台公司,实现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统一开发,引入地方国有企业或者资质较好的担保,来解决分布式光伏的银行贷款难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如果能够参与到地方平台的建立,还可以统一协调屋顶资源,降低开发成本和后期的运维成本。具体到操作模式,可以通过成立本地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基金,再由基金公司成立开发公司进行园区屋顶的开发,基金LP提供担保,由银行向这个开发公司提供贷款,在解决贷款担保的同时又解决了项目单体太小的问题。
二、贷款主体由开发企业变为业主方。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民用屋顶光伏市场。由房屋所有人以个人信用和资产担保去申请银行贷款,类似个人消费贷。在山东农村,如果农户能够自己出20%的资本金就可以申请到小额光伏贷款,请EPC公司为自己安装一套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光伏产生的发电收入优先还贷,在5-6年还完贷款之后,农户获得全部的光伏发电收入。如果在农户自己无法支付资本金的情况下,开发企业也可以垫付资本金,那么这个还款期将会延长,同样可以操作成功。
三、通过售电公司统收电费,再支付给屋顶光伏开发商。我国所有的商业模式,最难就是收费难,这点在屋顶分布式开发过程中也不例外。电改之前的电力市场,只有电网公司在中间统一买电、卖电,相对于其他行业,电网公司收费已经相对容易了。在电改之后,售电公司未来将成为客户的服务商,完全可以统一收费,再支付给屋顶光伏开发商。特别是,屋顶光伏作为本地电源,对于售电公司是优质合作伙伴。下半年,希望市场上能够出现分布式电源统一由电网公司统收统支的信模式出现。
综上所述,一部分问题是可以通过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一部分是需要通过相关政府发文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中国目前不仅是电力市场在经历改革,金融市场也在经历改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项目本身的质量将越来越看重,只有解决这些瓶颈之后,分布式光伏的融资才能水到渠成。
FR: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