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朱共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张祥先生、寇炳恩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昇")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徐州鑫宇及江苏东昇以其名下部分机器及生产设备与恒鑫金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8,400万元和7,200万元,租赁期限五年,租赁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至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65】BP计算,融资租赁利率约为6.4%。另恒鑫金租为徐州鑫宇及江苏东昇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368万元和144万元。
由于恒鑫金租系由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有限")作为主发起人申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协鑫有限100%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张祥先生、寇炳恩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融资预计支付的融资成本总额约为5,029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具体包含两部分:1、融资租赁利率约为6.4%,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等额本息,5年利息共计约4,517万元;2、恒鑫金租收取咨询顾问费合计51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交易方一: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355019886P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杨军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9月24日
7、营业期限:2015年9月24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方二: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3982944741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句容市郭庄镇机场路与空港大道交叉口处08幢
4、法定代表人:舒桦
5、注册资本:69,7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7月17日
7、营业期限:2014年7月17日至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