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外,本集团亦积极开拓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业务。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收入约人民币7,344百万元,同比上升20.79%。
年内,集团二次充电电池业务维持稳定,光伏业务增长较快,但仍有一定亏损。集团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光伏+储能」模式,并在美国推出了全新的家用和并网理念新产品。年内,100%使用比亚迪太阳能组件的南非86MW项目正式竣工,标志着非洲规模最大的本地化单体太阳能电站正式落成。
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本结构
二零一六年六月,集团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盐湖锂资源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在青海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盐湖锂资源的开发、加工与销售。通过合作,集团实现了在新能源汽车上游核心资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完善了集团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为集团新能源汽车未来充足的锂资源供应和原材料成本控制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零一六年七月,本集团以每股人民币57.40元完成非公开发行252,142,855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144.73亿元,发行股份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扩产、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引入了国投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及三星集团的投资,其参与本次增发充分证明了国家层面及实业界对比亚迪技术实力和行业领先地位的认同,并将助推未来各方的交流与合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显著提升了集团的资本实力,为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持续成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奠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也优化了集团的资本结构,有效降低了集团的负债水平和财务费用,对减轻集团财务负担也有显著贡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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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6年为人民币5,052,154千元,较2015年人民币2,823,441千元增加78.94%,主要是本期新能源汽车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6年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除原已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由于上述要求,2016年度和2015年度的“税金及附加”项目以及“管理费用”项目之间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对2016年度和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本集团新增102家子公司(2015年:13家),无注销子公司(2015年:2家),处置2家子公司(2015年:1家)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全体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3,069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56,839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6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306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2016年永续债利息人民币212,122千元,扣除中期已分红金额人民币1,001,228千元,2016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3,25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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