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阶段(2017年3月1日-6月30日)
由中标企业负责安装、调试并对实施的乡镇村级和户用电站进行日常管护。县供电公司与项目实施单位(临泉县金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源公司”)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计量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确保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6月底前)
评估验收按照与工程进度平衡进行,并网发电一个验收一个,该项工作由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供电、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并检查工程阶段验收、技术验收和项目评估验收报告整体情况。
六、运管和收益
(一)运营管理。光伏扶贫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建设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20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承建企业免费维修)。20年后,探索成立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或建立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财产保险制度。
(二)收益结算。由县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金源公司支付全额上网电量的资金。金源公司扣除项目建设土地租赁和银行通贷通还本金后,将剩余资金全部打入乡镇或县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村)户帐户,一季度一结算。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泉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比照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改委、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县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县供电企业要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县督查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乡镇实施情况进行效能考核;乡镇政府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扶贫建设工程作为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凡乡镇申报的符合建设的地块,各乡镇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丈量、租赁、清障(清除青苗、树木、废旧房屋及其基础)工作,场地清障、交付使用与乡镇书记及镇长的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各乡镇书记为光伏建设第一协调人,并指派固定人员对接光伏建设工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建设进度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同时对场地平整、交付使用进度滞后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乡镇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县直帮扶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乡镇抓好项目落实推进。
FR:临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