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也是要通过本省的企业作为完成的主体去完成目标的,因此在企业自己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就要去买别家企业的绿证了。所以,绿证是配额制的载体之一,对,之一,配额制涵盖的面比绿证要大,绿证现在只有陆上风电和光伏。至于其他完成配额制的方法,我们也还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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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的强制考核,应该考核谁?
估计大家最关心这个问题,刚才介绍了,绿证是配额制的载体,因此对于绿证的强制考核,主要还是考核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目标除了省级政府,对于企业可以有3种情况,考核发电企业,考核售电企业,考核发电&售电企业。(我们一起来为作者的机智点赞)
之前的能源局曾经发过一个《关于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明确了考核的惩罚措施,“对于没有完成配额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应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配额要求,逾期仍未完成的,取消该发电企业的发电业务许可证。”导致了火电企业齐心协力的大反抗,最终政策暂时被压下来了。可见,政策的推动难度有多大。幸好还有之前的《指导意见》,发电企业的考核还是9%,唯一的问题是《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惩罚措施。
那么除了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应不应该被考核呢,我们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应该考核售电公司。毕竟我们现在电力市场改革的目标就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售电公司应该有更多的压力去优先卖可再生能源电力才对。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新成立的售电企业太弱小了,电网完全垄断的市场下,对售电端的考核无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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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有效期?
我仔细看了一下文件,没看到明确的有效期,那就是一直有效,直到新文件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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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和现在补贴机制的关系?
现在的补贴机制除非能够以支定收,才能支撑整个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规模,可惜部分政府部门一直强调不能涨附加费,我们也很无奈。因此单独再设计一个绿证,增加支持资金来源,目前还是自愿,希望有经济承受力的先多做点贡献。随着风电和光伏的成本下降,未来在一定的时间节点后,新项目将不再有补贴而仅有绿证作为额外收入。当可再生能源基金可以做到盈余的时候,那么下一步将支持地热发电、潮汐发电等更新的、暂时缺乏商业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写到这里,我们来总结一下,绿证制度确实是整个可再生能源政策的重要转变。在文章开头,我们说到“兴一利必生一弊”,可见没有什么事情只有好处而无害处。电力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决定了很多政策与普通实物商品的政策会有很大的不同,包括和股票市场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大家集思广益,希望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建议吧。
估计细心的读者发现,最后一个问题并没有作答,“大家什么情况下有动力买绿证?”,这么重要的问题,怎么会漏下呢?主要还是,作者在情人节独自写稿写到现在,已经被撒了很多狗粮,因此灵感风起云涌。最终决定,单独为这个问题写一个分析,论如何通过人性暗黑属性推广绿证,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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