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玻璃,股票代码:600876)发布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洛阳玻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包括公司持有的宜兴新能源7.24%股权)(详细内容请查阅洛阳玻璃于2017年2月8日披露的《重组预案》)。根据《重组预案》,现将涉及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重组预案》):
1、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根据《重组预案》,按照预估值,协鑫集成可获得洛阳玻璃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072,532股(其中每股作价23.45元,为洛阳玻璃此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均价的90%),协鑫集成获得上述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将由洛阳玻璃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并授权董事会根据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洛阳玻璃如有派息、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协鑫集成获得的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若宜兴新能源在盈利补偿期间的净利润小于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关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净利润数,需向洛阳玻璃进行补偿。宜兴新能源具体经营业绩将由交易双方在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关对于《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备案后签订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期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如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的时间延后(即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则业绩承诺及补偿年度顺延为2018年、2019年、2020年。
3、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协鑫集成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洛阳玻璃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洛阳玻璃的以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提交洛阳玻璃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批准,以及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等的核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