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西北和华北地区在供暖期仍有一定量的纯凝机组开机,仅通过对热电进行灵活性改造仍难以将弃风率降低至合理水平。为此,本次规划提出在全国改造8600万千瓦常规纯凝煤电机组。“十三五”期间,将优先改造3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低参数煤电机组,引导该部分机组逐步向调峰电源转型;根据需要确定60万千瓦级机组的改造规模;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机组则应尽可能保持较高的运行负荷率。
通过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一般情况下热电机组可增加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供热期最小技术出力率达到40~50%,储热系统具备5~7小时的运行能力;纯凝机组一般可增加15~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部分改造条件较好的电厂,争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投油助燃,纯凝工况下,机组最小技术出力率达到20~25%。
(二)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布局
本次规划中提出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十三五”期间,抽蓄电站开工6000万千瓦,投产1700万千瓦左右。但也应看到,抽蓄站址资源有限且建设周期较长(建设周期一般5~6年),“十三五”期间“三北”地区可建成并发挥作用的抽蓄仅56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将主要在“十三五”以后发挥作用。
(三)合理布局调峰气电
天然气调峰电站运行惯性小、爬坡速度快并可进行日内启停调峰,是一种优良的调峰电源。天然气调峰电站发展主要受限于其经济性和外部供需形势。目前天然气价格仍偏高,发电的燃料成本是煤电的3~4倍。同时,“十三五”期间“三北”许多地区存在电力盈余,也不适宜大规模新建气电机组。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调峰气电主要布局在中东部地区,作为一种补充性调峰电源。
(四)加大通道外送并优化电力调度运行
为了进一步发挥电网的资源配置与互济效益,本次规划提出依托锡盟至泰州、酒泉至湖南、山西至江苏、扎鲁特至山东、准东至华东等多条电力外送通道,实现跨省跨区联合消纳4000万千瓦左右的可再生能源。
此外,规划提出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运行,这将有利于实现波动性电源与灵活性资源的最优匹配。为此,应加强对可中断负荷的统一调用,研究制定储热装置、电热锅炉接入后的新型调度机制,科学合理利用风光功率预测信息,进一步完善日内发电计划滚动调整机制,以确保系统内的灵活性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五)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
需求侧响应的直接成本小,是提升系统灵活性最经济的辅助措施之一。“十三五”期间,随着“电能替代”的推进,需求侧响应的内涵也将得到扩充,在负荷特性调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考虑到电力消费者参加需求侧响应的机会成本不同,需求侧响应的实施效果往往难以预测。因此,规划并未就需求侧响应提出具体量化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以上各项措施,根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可以为电力系统增加调节能力4600万千瓦以上。在优化调整风电布局基础上,可以满足全国2.5亿千瓦左右风电消纳的调峰需求,使风电等新能源消纳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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