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7)2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八)突出公平效率,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1.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严格贯彻国家能源体制改革部署,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培育能源期货市场,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形成公平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
2.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围绕“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即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重点任务,组建和规范运行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市场化交易,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稳步推动油气体制改革,规范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管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3.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有助于实现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价格机制。有序放开电力、油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扩大直接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改进电价结构,完善新能源、环保电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能源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研究利用投资补助、财政贴息、地方立法、税收优惠、价格政策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节能、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科技创新、能源安全生产、能源普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拓宽能源行业投融资渠道,建立竞争有序、公开公平的能源投资机制,统筹利用现有相关基金,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投资、信贷、税收、入网等激励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能源立法进程。支持省内优势能源装备企业实施新能源示范项目,加强与骨干能源企业对接合作,加快提升我省能源装备制造水平。
(二)强化能源生产运行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建立健全能源安全运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设防标准,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出台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办法。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电油气运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协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构建系统科学、层次清晰的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监督和评估调整机制。对能源规划、建设、生产、运营、消费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体系。加强能源行业准入管理,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促进能源产业集约高效发展。认真贯彻国家能源法规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煤、电、油、气、新能源等地方能源行业管理办法和地方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能源企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发挥政府部门对能源行业的服务和协调作用,规范能源信息统计、报告和发布制度。
(四)深入推进开放合作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完善省际政府及企业间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区位、市场、产业基础等优势,持续深化与沿线资源丰富国家、能源富集地区的供需、产业合作,积极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构建开放合作的能源供应体系。推进输煤通道建设,争取国家骨干油气管道路径有利于我省,合理规划建设跨区输电工程。支持中央在豫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其在外省或境外能源生产基地向我省供应优质能源。鼓励我省优势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发,建立省外或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营销网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约束性,建立健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推进、各地政府和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强化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镇化、节能、生态环保等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完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业领域规划,根据需要编制细分领域有关专题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全省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规范市级能源规划和省属大型能源企业规划编制,实行公布实施前备案制度。切实做好能源发展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工作,逐年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加大规划约束性指标及公共服务领域任务的考核力度,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五、环境影响
本规划立足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坚持以绿色低碳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节能环保优先,统筹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力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高度融合。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要求,本规划已编制《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对全省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出了预防减缓措施,并据此对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经评估论证,规划实施所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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