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此次《通知》就明确将坚持优化结构和优化布局相结合、发展集中式和推进分布式相协调原则,努力提高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贡献主体。继续落实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全额消纳。到2020年,全省煤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比重下降至63%左右,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35%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20%左右。
其中就风电发展而言,《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将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布式应用并举的思路,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的原则,积极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海上风电开发;全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沿海陆上风电和内陆低风速风电协调发展,促进内陆低风速风电尽快形成规模。组织开展分散式风能应用示范,推动接入低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建设。
全面接纳新能源 力保全额消纳
在新能源项目省内全面落地开花的同时,积极打通风电和光伏输送通道,力保新能源全额消纳也尤为关键。从目前来看,江苏新能源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同样面临着不少挑战。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该省将接纳多回大容量、远距离特高压交直流来电,电网运行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电力主干网架日趋紧密,系统短路电流控制难度不断加大。风电、光伏发电等大量接入,出力波动性和间歇性增强,发电侧调控难度增大。电动汽车和其他电能替代终端快速发展,需求侧随机性逐渐增大,电力系统实时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加。受气网和电网季节性、时段性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燃机调峰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通知》就明确将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有序利用区外来电,加快建成锡盟—泰州、晋北—南京特高压直流工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会同送端省份适时控制配套电源建设进度。充分利用华东特高压1000千伏交流环网和10条500千伏省际联络线,优化大规模区外来电下的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强省际互济互供。到2020年,全省协议区外来电规模达到3300万千瓦左右。并在此基础上,将坚持“安全第一、清洁优先”的思路,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新增区外来电,有序利用区外水电,严格控制区外煤电。积极利用西部水电和内蒙古、山西等地可再生能源,扩大利用新疆、青海可再生电力电量。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将继续推进、完善500千伏主网架、优化220千伏电网以及加快配电网建设。为了全面接纳清洁能源,该省将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和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推广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与电网协调优化运行技术,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平抑新能源波动性。推广具有即插即用、友好并网特点的并网设备,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要求。进一步提高电网潮流柔性管控能力,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的能力。鼓励在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系统,健全广域分布式电源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分布式电源调度运行管理模式,实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全额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