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 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能源系统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能源环保低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能源普遍服务。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高效智能,着力优化能源系统
以提升能源系统综合效率为目标,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能源生产供应集成优化,构建多能互补、供需协调的智慧能源系统。
优化能源开发布局。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充分考虑产业转移与升级、资源环境约束和能源流转成本,全面系统优化能源开发布局。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合理控制大型能源基地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就地消纳比例,根据目标市场落实情况推进外送通道建设。能源消费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降低对外来能源调入的依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供需双方自主衔接为基础,合理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处理好清洁能源充分消纳战略与区域间利益平衡的关系,有效化解弃风、弃光、弃水和部分输电通道闲置等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
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加快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龙头水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等优质调峰电源建设,加大既有热电联产机组、燃煤发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力度,改善电力系统调峰性能,减少冗余装机和运行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积极开展储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推进电力系统运行模式变革,实施节能低碳调度机制,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合理补偿电力调峰成本。
实施能源需求响应能力提升工程。坚持需求侧与供给侧并重,完善市场机制及技术支撑体系,实施“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工程,逐步完善价格机制,引导电力、天然气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增强需求响应能力。以智能电网、能源微网、电动汽车和储能等技术为支撑,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网络,增强用户参与能源供应和平衡调节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服务等市场化机制和新型商业模式。
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在新城镇、新工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商务区和海岛地区等新增用能区域,实施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再生能源发电、地热能供暖制冷等供能模式,加强热、电、冷、气等能源生产耦合集成和互补利用。在既有工业园区等用能区域,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推广应用上述供能模式,加强余热余压、工业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工程建设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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