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0个月的筹划,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精功科技拟进军互联网打造双主业发展的计划以失败告终。对于业绩表现并不理想的精功科技来说,无疑是一场利空的打击。而受利空消息影响,公司股价复牌后连续受挫。
政策因素终止重组
自精功科技披露重组预案以来,重组的进展便一直备受市场关注。不过,精功科技的重组还是未能成行。
2016年3月17日,精功科技抛出的重组预案显示,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盘古数据100%股权。其中,向天地投资、精功集团及吴晨鑫发行股份购买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46.73%、19.05%和2.795%股权;向天地投资和吴晨鑫支付现金购买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28.63%和2.795%股权,盘古数据100%股权暂定作价52.5亿元。同时,精功科技拟向精功集团、共青城荣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其中,向精功集团募集资金22亿元,向共青城荣杉募集资金6亿元。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交易对价中现金部分,收购整合互联网数据中心及相关资源,云计算、大数据及IDC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支付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偿还上市公司贷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交易完成后,精功科技将持有盘古数据100%股权。
然而,筹划了10个月的重组事宜,精功科技在2017年1月16日公告称,公司将终止重组方案。据了解,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实施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要求、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解释说明。对此,精功科技称,因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均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交易各方经多次协商对方案调整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因此交易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同时,精功科技承诺自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有利标的资金运作
精功科技抛出的重组预案引起监管层的关注,针对深交所的相关问题,精功科技表示收购盘古数据有利于标的公司资本运作。
以2016年2月29日为预评估基准日,盘古数据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71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取值,盘古数据股东全部权益的预估价值为52.5亿元,预估增值45.79亿元,预估增值率682.43%。对此,深交所要求精功科技结合收益法评估过程补充披露预估过程、与盈利预测相关的关键参数及指标、变动比例等说明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盘古数据实控人徐锴俊和精功集团的资金来源,说明精功集团先行以10亿元购买盘古数据19.05%股权的原因,同时要求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此次交易是否构成借壳发表明确意见。
精功科技在回复中称,盘古数据实际控制人徐锴俊具备较充足的经济实力。精功集团收购盘古数据19.05%股权支付的10亿元资金来自于精功集团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有效,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且已经按照精功集团与天地投资签署的正式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支付本次存量股权收购价款,不存在向任何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时,精功科技表示IDC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无论是数据中心前期投资中工程基建和设备采购,还是后续日常运营管理中电力成本和物资采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铺垫。随着数据中心日趋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对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资金要求。此外产品研发、业务开展和市场开拓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壁垒是IDC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盘古数据的主营业务属于重资产业务,业务启动资金量需求非常大,因此,精功科技表示受让盘古数据有利于缓解标的公司资金短缺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