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回顾发达国家的历程,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经济增长和空气污染以及雾霾的产生有一定关系,但并非绝对而唯一的正相关关系。
在1955年以后的10年里,日本经济平均增长率达到9.2%。在此期间日本的火力发电、石油石化和钢铁等重污染产业,都是作为引领其他产业起飞的战略性产业。日本对石油化工、电子、汽车等大量投资,促使各项经济指标均超过战前水平。
在雾霾的治理过程中,到上世纪60年代末,日本淘汰了约30%的传统工业,新技术、新产业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60年到1971年经济结构调整的十年间,日本经济平均增长率也超过了10%。日本是能源进口国,日本从上世纪50年代起,利用廉价而充足的进口原油调整能源结构,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从50%下降到25%,对空气污染的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美国整体经济增长率在上世纪40年代初达到15%以上,但在洛杉矶爆发光化学烟雾事件的岁月里,1952年和1955年美国经济增长速度仅为3.8%和7.1%。再观察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能源结构,煤炭高达50.4%,石油与天然气占43.8%,水电和核能仅占3.8%。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美国采煤、有色金属和钢铁业等传统产业进入需求下降、增长缓慢的阶段。到了70年代,科技革命处于突破阶段,带动了美国经济增长。由于石油作为能源来说,比煤炭具有许多优点,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的大约20年中,石油与天然气在美国能源中的比例迅速上升,到1970年达到76%,煤炭的比例降到26%。2015年,美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石油占36%,天然气占29%,煤炭占16%,核能9%,各类可再生能源占10%。
英国的烟雾事件和经济增长水平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十分密切。从1952年英国伦敦烟雾事件发生后,1956年、1957年和1962这几年英国经济速度都在2%以下,严重的烟雾事件也在这些年份中再次发生。事实上,英国经济当时处于衰落之中,一直没有摆脱“英国病”的魔咒,整体经济增速并不快。到了2014年,英国能源消费中,石油和天然气消费占比均为34.4%,煤炭消费仅为16.6%。
镜鉴他国成功策略
把目光投向一些曾经战胜过大气污染的国家,关注这些经济体在空气污染方面走过的历程。从它们的成功案例看,经过努力,霾消雾散终有时。
在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工业化历程中,曾不断出现大气污染问题。据统计,在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等世界八大污染事件中,有五个事件是工业烟气、汽车尾气等排放引起的空气污染,另外三个事件也都是区域工业化高速发展导致的后果。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
导致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间接原因是始于当年12月4日逆温层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蓄积。这是比较典型的由于燃煤废气和天气因素共同造成的环境灾害。此后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英国又连续发生了多达12次严重的烟雾事件。直到1965年后,有毒烟雾才从伦敦销声匿迹。
在治理方面,英国先后推出《清洁空气法案》、《空气污染控制法案》等,大力推动天然气取代煤炭,淘汰落后产业。到上世纪80年代,英国人又和汽车尾气展开了控制排放的攻坚战。对于工业污染,英国政府通过迫使企业承担排污造成的社会成本,刺激企业减少排污,研发环保技术。
上世纪40年代初,美国洛杉矶曾饱受光化学烟雾困扰。这种烟雾由汽车尾气和工业设施排放气体混合形成。
1952年和1955年,洛杉矶又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上世纪60年代末,出现了催化式排气净化器,解决了汽油燃烧不完全的问题。10多年后,洛杉矶所有汽车基本全部安装了净化器。此举是洛杉矶成功治理空气污染的重要步骤。此外,洛杉矶还推广更高的燃油效率标准、使用清洁发动机等。技术进步、政策严格,让洛杉矶的空气污染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洛杉矶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目前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只有30多年前的1%。
日本进行雾霾治理,是在付出惨重代价后启动的。
上世纪2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发展,钢铁业和采矿业带来滚滚烟尘。
二战后日本谋划经济复兴,再次优先发展重化工业,以煤炭为主要能源。上世纪50年代,日本多地黑烟蔽日。然而,当时的日本民众甚至连大气污染的概念都未曾形成。四日市哮喘事件就发生在这个时期,当地建了一家石化工厂,因吸入含有硫化物的废气而导致呼吸疾病的居民,在1964年达到人口总数的3%。
上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各地居民要求行政部门关注大气污染,四日市扩大石企业化规模的计划也被迫放弃。在民众的反对遍及全国后,日本政府才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之后的50年时间中,日本一直致力于控制两大污染源——固定发生源工厂和移动发生源汽车。
此外,上世纪60年代,因污染加剧,德国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在法律及管理条例中就工业设施排放、燃料中铅含量、大型燃烧设备排放等做出具体规定。一系列措施出台后,大量工业企业不得不安装烟气洗涤设备,对燃料进行脱硫处理……几十年间,德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法律约束与市场机制并重
空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大工程,涉及各方利益。从各国治理空气污染的历程来看,痛下治理决心后,需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兼顾方方面面。
在治理过程中,各国都十分重视制定相关法律措施,制定严格统一的环境标准。伦敦烟雾事件令英国人痛下决心,开始整顿空气污染,并催生出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1956年).2007年,英国政府在《环境空气质量战略》中又对PM2.5进行了硬性约束。
为降低建筑能耗和污染,法国出台了新版的《建筑节能法规》,从2013年1月起,对所有新申请的建筑必须符合年耗能的限制进行大幅了调整。20世纪50年代,美国接连发生了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此后,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制定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通过法律约束来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美国政府还根据情况不断修订上述法律,逐步提升控制标准。
此外,很多国家建立了明晰的空气质量国家战略,制定可操作、可监控的空气达标计划。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空气达标计划。如果未能有效执行计划,环保署将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达到空气质量标准。
很多经济体的政府还利用市场机制,如税收手段,调节能源消耗,降低污染。为了确保从化石燃料转向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能源,需要一整套全面政策,包括碳定价和监管、用地决策、公共部门的采购及支持研究和开发工作等。有分析指出,可以通过许多方式确定碳价,例如征收排放直接税,实行可转让排放许可证制度(限定碳排放总量),或向低碳能源提供某种补贴。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向污染低的产业结构转型,减少对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的依赖,也十分重要。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各国认识到大气污染这一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世界卫生组织表示,使用更多的太阳能和风能以及优化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可以帮助解决污染问题。
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60年,光伏发电厂和太阳能热电站可满足全球大部分电力需求,到2070年,争取实现全球经济基本脱碳,达到零净排放。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依靠以下三大支柱:一是更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单位能耗),二是无碳发电,三是车辆电气化以及建筑物使用清洁电能。国际能源署称,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实现零碳或低碳能源目标: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地热,水力发电,核能,碳捕获和储存,海洋能源,先进的生物燃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