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修订《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示范推广机制,定期发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组织有关方面开展节能技术供需对接会,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工程。积极参加国际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合作,推动中国先进的节能技术装备走出去。
(三)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发展节能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特别是各级节能中心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全国性、行业性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为节能技术推广提供服务,便于用能单位选用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有条件的技术单位建立节能技术装备的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建设一批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和教育示范基地,综合采取采用 “互联网+展览展示”等模式,提升节能技术服务能力。
九、居民节能行动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也是能源消费的重要主体之一。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生活用能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要广泛动员居民参与节能,全面推进家庭节能,夯实全社会节能工作基础。行动内容包括:
(一)提升节能意识。突出节能日常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节能成效、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就是减排的理念,树立 “少用一半能源,就是少排放一半空气污染物”的观念。加强节能教育,在中小学校设立节能宣传栏,引导青少年树立节能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全社会倡议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如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少开一小时空调,每月少开一天车, 6 楼以下每月一天不乘电梯,通过日常小事提醒大家注意能源对居民生活的重要性,提高节能意识。
(二)普及节能知识。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节能问题,编写《家庭节能指南》,普及百姓日常生活节能小窍门和使用方法,介绍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如选用和正确使用节能电器等,广为传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居民掌握节能基本知识,让居民认识节能、掌握节能、践行节能。
(三)强化节能实践。倡导居民对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型生活方式身体力行,采取步行、骑自行车、乘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出行,自觉选购节能家电和高效照明产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节能志愿活动,交流节能经验,曝光浪费能源行为,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十、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行动
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激发市场主体节能的主动性,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2020 年力争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变压器等通用设 13 备运行能效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三五”期间形成 3 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
(一)余热暖民工程。选择 150 个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余热暖民项目示范,通过建设高效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回收工业低品位余热为居民供热,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模式。到 2020 年替代燃煤供热 20 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 5000 万吨以上。
(二)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发布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推广节能环保煤粉锅炉。鼓励综合采取锅炉燃烧优化、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冷凝水回收等技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改善燃料品质,力争 2020 年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洗选煤,逐步提高工业锅炉燃用专用煤的比例。“十三五”时期形成 5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三)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推进电机系统调节方式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加快系统无功补偿改造。2020 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 2015 年提高 3~5 个百分点,形成 4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四)绿色照明工程。以城市道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技 14 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到 2020 年,在 200 个城市、县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推广 1000 万余盏 LED 路灯,形成节电能力 100 亿千瓦时左右。
(五)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以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支持约 500 家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六)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支持政策,实施节能改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新,通过“债投”、 “债贷”结合等方式支持项目实施。“十三五”时期形成 8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七)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开发建设,统筹规划新增用能区域和既有用能区域系统改造。推动用能单位实施需求侧和供给侧互动响应、电能替代和用电设备智能化改造,针对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智能微网等方式扩大天然气、电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 15 清洁能源供应和消纳能力,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系统提升城市终端供用能效率。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和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对集中供热地区实施节能升级改造,减少管网漏损。对未纳入集中供暖的长江经济带等夏热冬冷地区,推广高效地能、江水源热泵,加大浅层地能开发力度,实施城镇冷热一体化供应节能改造。
(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大力化解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大幅压减煤炭消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业副产可燃气制备天然气,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特别是散煤的消费。实施“地能暖村”节能减煤示范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替代散煤。到 2020 年,形成减量和替代原煤消费能力 6000~9000 万吨。
(九)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的原则,对工业窑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等技术。推广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尤其是提高中小型企业余热余压利用率,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提高企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效率。深入挖掘系统节能潜力,提升系统能源效率。推广新型高效工艺技术路线,提高行业能源使用效率。到 2020 年,形成 5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围绕节能减煤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燃烧,重点支持中低品位余热的有机郎肯循环和螺杆膨胀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城镇供热、燃煤锅炉超高能效和超低排放燃烧、工业用煤气化燃烧、水煤超临界制氢、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浅层地能开发利用、半导体照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无球化节能粉磨、新型结构铝电解槽、电炉钢等短流程工艺、铝液直供,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