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减少煤电脱硫脱硝和除尘补贴,弥补可再生能源基金
截至201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拖欠补贴累计达550亿元以上,按最新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国家“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及上述的建议上网电价简单计算,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的年度缺口在400~600亿元。仅仅将煤电脱硫电价补贴拿出一部分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就能够解决补贴资金不足的问题。
3、加快落实各地方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约束性指标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已提出了“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建议在此基础上,强化各地方政府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将可再生能源目标列入约束性指标,使其在能源规划、建设、运行中统筹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可再生能源预留出应有的空间,并严肃考核制度。
4、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补贴方式改革
从全球经验看,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机制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化激励方式。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予以确认的一种指标。作为一种可交易、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它既可以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一种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权的交易工具。从另一角度讲,通过要求煤电企业购买绿色证书,也能推动煤电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