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五步走”
在对电力发展内容进行改革的同时,《规划》还为电力体制改革勾画了蓝图。《规划》要求,“电改”核心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启动,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以及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核定输配电价,2017年年底前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二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2018年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交易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三是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四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2020年前逐步取消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五是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2018年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
《规划》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万-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发电装机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约5000千瓦时,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对此,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指出,与“27%”目标相匹配的是《规划》提出的4500亿电能替代目标。他强调,电能替代意义重大,是《规划》重点任务,可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能进一步扩大电力消费,缓解部分地区面临的电力富余和系统调峰问题,以及个别地区严重“窝电”问题。
此外,《规划》还针对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等方面进行了预测和目标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