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
《规划》内容和体制改革并重,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科技装备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等八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蓝图,尤其强调将大力发展新能源。
大力发展新能源
《规划》着重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电光电。
在11月7日举行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表示,《规划》要着力解决现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弃风弃光问题。他表示,弃风弃光主要是由布局、电网输送、系统调解能力三方面原因造成的。“十三五”期间要进行布局上的优化,一些弃风弃光的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还要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的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根据《规划》,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约500万千瓦。按“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原则布局光伏电站。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按存量优先原则,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规划》还提出,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3.4亿千瓦。
按上述步骤,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15%。以此为目标,届时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7.7亿千瓦左右,同比增加2.5亿千瓦左右;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1.1亿千瓦以上;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