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标人的确定
原则上,确定每个标段综合打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中标结果的公示
1.公示内容及方式
按照对投标人中标数量进行限定的规定,中标公示采用两步公示的方法。
第一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束后先按打分排序公示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一般前3名即可);
第二步:中标人公示。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按规定原则进行项目选择后再进行中标人公示。如不存在上述情况,则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进行公示。
2.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七、需地方政府提供的前期资料
为给本次招标活动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使投标人能够方便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必要的基础数据,在项目正式发标前,招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太阳能资源及有关气象资料(各种极端环境参数,包括洪水等)
2.地形图及地质资料
3.接入系统资料
4.其他
(1)光伏电站在当地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销售税金及附加等;
(2)施工期临时征地费用标准,运行期永久征地费用标准;
5.合同
关于开发运营合同和购售电合同文本,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的标准文本,供投标人充分了解中标后的权利和义务。开发运营合同在正式发布前需请省能源局审核,选定中标人并签署该合同时,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修订,但不得变更其基本原则和主要条件。
附件:青海省2016年第一批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内项目招标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