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以上各种类型出现的不同异常情况,我们对2017年光伏电价调整提出以下建议:
1、全投资回报率选取建议
由于光伏电站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因此在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以全投资回报率低于8%作为定价主要参考标准可以预留组件未来更大的降价空间。
2、标准电站电价调整建议
按照目前企业投标价格和对未来组件的预测价格,选取系统造价6.5元/瓦,发电小时1300小时、1100小时作为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的电价参考标准,也就是0.72元/千瓦时和0.85元/千瓦时作为上下浮动的中位数。
3、限电地区地面电站电价建议
考虑到限电地区地面电站目前已经面临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建议以电价政策引导产业布局,对于一类地区的标杆电站选取7元/瓦系统造价区间作为调整目标,也就是0.66元/千瓦时作为参考。
4、屋顶全额上网电价建议
鉴于屋顶分布式电站中全额上网电站比重越来越大,而其成本、运维费用、发电特点和地面电站相差较大。建议本次调整价格在二类和三类地区的新设屋顶全额上网光伏电站电价,以鼓励屋顶分布式的开发和投资。建议按照8%的全投资回报率,系统造价6元/千瓦时,年利用小时1200小时和1000小时的电价分别为0.725元/千瓦时和0.875元/千瓦时,作为此类电价调整的参考值。
5、屋顶自发自用电价建议
随着电改的逐步深入,自发自用电站的用户电价越来越低,而且这些电站的建设、管理和运维难度比一般电站更高,时刻面临着电费收取风险、房屋损害、改造和拆迁风险。目前很多地区出现了自发自用结算电价加上0.42补贴低于全额上网电价的情况;同时按照地面电站的度电补贴金额来说,也超过0.42元/千瓦时,而此类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直是我国鼓励发展却很难大规模开发投资的形式,因此建议尽量不调整此类补贴。
6、2017年光伏电站电价调整建议表
综上所述,考虑到不同类型电站和投资、发电、运维和融资环境的不同,我们提出了2017年光伏电站电价调整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