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后也将有充电桩
今后,合肥老旧小区也可迎来充电桩的建设。根据《实施意见》,合肥新建住宅小区(含保障房)配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老旧小区改造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原则上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5%的比例配建充电桩。
另外,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
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到2020年底,在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万辆,建设快速充电桩6000个以上,慢速充电桩8万个以上,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公交雨棚、环卫驿站也将能够“发电”
合肥出台新政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还将建设一批光伏校园光伏社区
大面积的屋顶、废弃的矿山等,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太阳能发电站,校园、社区、环卫驿站、公交雨棚,也可利用太阳能……昨日,合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出台《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太阳能将在合肥更多地方发挥作用。
《若干意见》明确,合肥将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光伏“领跑者”示范、光伏地面电站、光伏照明等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屋顶发电站可以统一‘打包’建设,加快屋顶电站的建设。”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
根据光伏“领跑者”示范计划示范工程中,合肥将推动建设一批光伏园区、光伏校园、光伏社区、太阳能环卫驿站、光伏公交雨棚、光伏发电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结合等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合肥还将实施光伏照明工程,在城区、重点镇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庭院灯、草坪灯、灯箱等景观灯饰功能为主的照明设施,鼓励优先试用太阳能灯。
另外,合肥还将探索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试点,优先支持在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率先探索,对并网的光伏电站规模在20MW以上,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完成认购的,给予电站开发人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若干意见》,合肥计划到2020年光伏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进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行列,建成“中国光伏第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