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合理需求,带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为加深对意见重要意义的理解,日前,记者通过微话题征集活动,发布调查问卷,进行数据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查结果显示,有50%的受访人群认为,实现推进我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首要工作是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另外,25%的受访人群认为,首要工作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8.75%的受访者认为,完善管理体制是推进我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首要工作,有6.25%的受访者认为首要工作是创新商业模式。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推进与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首先,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面向终端用户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二是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建设运行。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风电上网电量552亿千瓦时,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6%,已创近年来新高。意见的实施将大大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
其次,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是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协调能力,推动能源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减少弃风、弃光、弃水限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是提高能源系统综合效率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在2015年国务院提出“互联网+”概念及颁布《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后,工业行业早已如火如荼、迅速展开了“互联网+”行动。2016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联合发布了能源领域落实“互联网+”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为促进能源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确保取得实效。
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电改背景下,“互联网+”智慧能源将引领能源生产与技术的革命,助推新型电力治理体系的形成。
政策措施强调创新管理体制和商业模式,统筹协调保障实施。
在市场化引导方面,实施新的价格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改和气改等能源价格改革,建立能源价格的市场机制。对于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在未形成能源价格市场化机制前,推行有利于提高系统效率的电价、热价、气价等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具体措施实施峰谷价格、季节价格、可中断价格、高可靠性价格、两部制价格等科学价格制度等。对于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在市场化价格形成前,实施有利于发挥各类型电源调节性能的电价、气价及辅助服务价格机制。统筹市场形成价格与政府模拟市场定价两种手段,加快推进电力和天然气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价格市场化机制。在商业模式上,积极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结合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工作,创新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管理和运行模式,开展售电业务放开改革。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国家能源规划中明确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并将相关国家级示范项目纳入规划。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省级能源规划中明确本地区建设目标和任务,针对新增用能区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区域供用能系统综合规划。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目标量化,“十三五”推进建成集成供能示范工程。
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在已有相关项目基础上,推动项目升级改造和系统整合,启动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设。特别指出,“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级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20项以上,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3项以上。
到2020年,各省(区、市)新建产业园区采用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的比例达到50%左右,既有产业园区实施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的比例达到30%左右。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弃风率控制在5%以内,弃光率控制在3%以内。
调查期间,部分受访者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华能小湾水电站员工付方赛表示,实现推进我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首要工作是完善管理体制。多能源互补的多功能能源系统借助系统集成和过程革新,寻求将多种能源综合互补、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与方法,逐步成为能源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