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投资要点
广东省电力供需的基本情况。广东省一年的社会用电量5000亿千万时,其中工业用电量占比超过60%。社会最高负荷8600万kW,全社会装机容量也在8598万kW左右,火电6488万kw、水电839万kW、抽水蓄能480万kW、核电612万kw,风电等179万kW。大用户中全省10kV以上转变用户47万个,其中工业9万个,商业8万个,10kV以上专变用户用电量4000亿千瓦时,超过1亿千瓦时的用户由120个。主要分布在珠三角60%,粤北30%,粤西6.6%,粤东2.5%。 广东省电力交易市场政策梳理。广东省2013年即出台大用户直购电的交易办法,后续不断对其进行补充和修改,2015年发布《集中竞争交易规则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目前的交易规则,但是大的方向并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则如下
报价方式:竞争交易采取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双向报价的形式。电力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电量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其中:电价下浮为负,电价上浮为正。申报价差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
价差对:价差对= 发电企业申报价差-大用户申报价差。价差对为正值时不能成交;价差对为负或零值时,按照价差对小者优先中标的原则进行交易。成交电量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季度)发布的竞争交易电量规模。
成交价格:引入返还系数β。成交的发电企业与电力大用户的申报价差电费差额,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返回给成交的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目前β值取25%。大用户的成交价差=(申报价格+返回价格)/中标量,其中返回价格为该大用户中标电量的申报价格占所有中标大用户申报价差电费总额的比重再乘以返还给大用户的家差电费总额(相当于把返回价格加权平均了一下)。发电企业的成交价差参考上述方法,返还比例为1-β。
电费:大用户其它电费维持现有结算方式,竞争交易电费结算公式为:电费= 成交电量×(目录电度电价+ 大用户成交价格)。发电企业竞争交易电费结算公式为:电费=成交电量×(上网电价+ 发电企业成交价格
执行偏差的月度考核:在竞争交易市场上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电力大用户,对该用户进行考核;有竞争电量的售电公司,根据其签约用户交易电量总和的执行偏差,对售电公司进行考核,其中售电公司交易电量总和中应扣除没有竞争电量的签约用户电量。月度考核电量=月度实际用电量-月度交易电量,对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考核金额补偿给用户侧受影响未能中标的报价段。
结算: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执行结果出具结算凭据,其中电力用户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缴费。发电企业按照交易结果从电网企业获取上网电费。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电力大用户,其价差电费由电网企业在其应缴电费中抵扣;售电公司差价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售电公司根据合同与其签约用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