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公布了风电和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要求各地区必须达到保障小时要求,否则不得新建风电、光伏项目。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望解决部分地区风电、光伏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地、弃光的现象。
电力消纳问题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光伏和风电装机量不断提升,加之电力输送通道建设、火电装机仍在新增等多重因素影响,弃风、弃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4亿千瓦,同比增长33%;同期全国风电上网电量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平均利用小时数422小时,同比下降61小时;风电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为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三北”地区(东北、华北和西北)平均弃风率逼近40%,内蒙古弃风率为35%、甘肃为48%、吉林为53%、宁夏为35%、新疆为49%。
业内人士表示,“弃风、弃光”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也是完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承诺的巨大障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近几年来,风电、光伏项目发展迅猛,大量投资者涌进导致国内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逐年增长,而短时间内又难以解决输送消纳的问题,从而带来大规模的弃风限电现象。此外我国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仅在局部地区开展了风火发电权交易等,限制了新能源的送出和消纳。”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针对这一情况,《通知》详细规定了光伏发电、风电重点地区的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这是我国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购后,第一次划定具体收购门槛。
具体来说,光伏发电、风电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最高门槛为1500小时,最低为1300小时;风电最高为2000小时,最低为1800小时。
萧函表示,为解决西部地区弃光、弃风难题,国家发改委和能源部公布了风电和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只有当地区达到保障小时数后,才能新建风电、光伏项目,该政策将有效改善行业弃风、弃光现象。同时,可以缓解因停用风电设备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进一步促进光伏、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弃光的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但是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仅依靠这一政策难以解决问题。
林柏强建议,“未来,应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还要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
风电高速发展与弃风严重并存
经过十多年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风电装机增速最快的国家。但是,与发展速度和规模相悖的是,弃风限电现象愈发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
萧函告诉本报记者,新能源是时代宠儿,其未来发展前景明朗,风电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再加上国家对光伏、风电企业的可观补贴,让大量投资者趋之若鹜。然而由于我国风电大规模并网的技术难题还未解决,难以消纳大量电能,而本地消纳能力又不足,所以才能导致一面装机规模不断增长,一面弃风严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