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日与河南森源电气(16.840, -1.26, -6.9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森源电气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从市场需求出发,利用各自优势,构建发挥协同效应的全面合作商务模式,双方就供应链合作、光伏电站系统集成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杨合岭
注册资本:人民币79,559.548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30日
营业期限:2000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高压电器元器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森源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供应链合作:
为实现长期合作共赢,双方应优先采购对方产品并确保在各自采购份额中占一定比例的量,产品包含:光伏组件、支架、光伏专用箱变等各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以上产品三年合作规模预计约【1500】MW,其中2016年计划合作规模约【400】MW, 2017年计划合作规模约【500】MW,2018年计划合作规模约【600】MW。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采购协议进行约定。在双方相互的产品需求中,森源电气每采购公司100MW的组件,除40%采用易货方式外,其他森源电气按具体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价格参照市场价。
2、光伏电站系统集成:
针对森源电气自行开发及承接的EPC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系统集成包产品,并包含森源电气的电气设备。
3、其他:
(1)推进机制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要确立更加务实的合作联络机构,明确对接人员,需协助对方快速展开产品报备、选型,以及项目筛选等相关工作,以快速推动双方全面战略合作。
(2)保密条款
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另一方披露的有关其技术、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应视为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知晓)保密信息的另一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除为项目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后三年内仍有效。
(3)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本协议经各自盖章、法定授权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协议;
2)发生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重大事由,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经营规划。预计本次战略合作事宜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形成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该协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