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汉能薄膜发电第一次将矛头直指香港证监会。
在去年6月9日,汉能薄膜发电收到香港证监会的函件,即证监会拟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规则第8(1)条行使权力,要求其提交汉能薄膜发电的母公司汉能控股2011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汉能控股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偿还贷款详细情况后,汉能薄膜发电以“涉及汉能控股的内部事务以及李河君的个人事务”为由,表示“无法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
同时,汉能薄膜发电向香港证监会提供了其公司独立董事搜集到的与汉能控股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并提出包括大型重组、削减或终止关联交易等对策。
显然,这些努力没有获得香港证监会的认可,还是给了汉能薄膜发电以“停牌”的待遇。在停牌后的第一天,汉能薄膜发电强硬回应:拟根据香港证券市场规则第9条,向证监会董事会发出申述,要求取消证监会此前指令,并寻求尽快恢复股票交易。如有必要,汉能薄膜发电还将通过司法途径,对香港证监会的决定提出反对。
只是,汉能薄膜发电在作“申述”和“申诉”表态后并没有真的去做。
汉能薄膜发电对香港证监会存在严重质疑,但其行动显然并不激烈甚至是遵循了香港证监会的指令。其年报披露,汉能薄膜发电在2015年没有新的生产线交付汉能控股,关联交易相关收入从2014年的59.6亿港元下降到2亿港元。而且在年报披露的同时,公告李河君辞去汉能薄膜发电董事会主席职务。那么,香港证监会要求提供的李河君的重大未偿还贷款事项或许得以一笔勾销。
也就是说,现在汉能薄膜发电只差提交汉能控股2011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这一个未完事项。如果提交了相关资料且获得香港证监会的认可,汉能薄膜发电有望很快复牌。如果坚持不予提交,其停牌还会遥遥无期。
更大的不确定性还在于,汉能薄膜发电2015年的业绩表现如果在2016年没有改善,其可能面对的不是停牌而是退市的局面。
香港证券法规定,当公司出现财务困难,严重损害其持续经营能力,或导致其部分或全部业务中止经营,以及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交易,并进入退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