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创新互动
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发挥国防科技创新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1.健全宏观统筹机制。遵循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规律,构建统一领导、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统筹协调军民科技战略规划、方针政策、资源条件、成果应用,推动军民科技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2.开展军民协同创新。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构建军民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和实施模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
3.推进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推进军民基础共性技术一体化、基础原材料和零部件通用化。推进海洋、太空、网络等新型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推动军民标准双向转化,促进军民标准体系融合。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向开放、信息交互、资源共享。
4.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推动先进民用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引导国防科技成果加速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放宽国防科技领域市场准入,扩大军品研发和服务市场的开放竞争,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完善军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机制。
(五)壮大创新主体,引领创新发展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1.培育世界一流创新型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
2.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大学加强基础研究和追求学术卓越,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立创新能力评估基础上的绩效拨款制度,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3.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国家重大任务,有效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在若干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
4.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
5.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完善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发展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六)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实现重点跨越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继续加快实施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油气田、核电站、水污染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
面向2030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快启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项目,在量子通信、信息网络、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和新能源、脑科学、健康医疗等领域,充分论证,把准方向,明确重点,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的重大专项与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并根据国际科技发展的新进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及时进行滚动调整和优化。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性产品,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七)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筑牢创新根基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倡导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在各行各业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和吸引政策,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
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树立创新光荣、创新致富的社会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推动教育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
(八)推动创新创业,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建设和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创客经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l.发展众创空间。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型创业服务模式,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建设多种形式的孵化机构,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共享空间,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
2.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适应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的产业组织新特征,推动分布式、网络化的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让大批创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业不断涌现。
3.鼓励人人创新。推动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业。支持企业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