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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与新华联54.6亿港元股份认购协议终止

发表于:2016-05-05 00:00:00     来源:太阳能新闻网
索比光伏网讯:5月3日,汉能薄膜发电(下称“汉能”)夜间发布公告称,由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未能在最后完成日期(2016年4月30日)或之前满足股份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即在销售合同下的累计付款达到全部设备总价的80%,二者之间涉及金额54.6亿港元的股份认购协议失效。

2015年2月,作为汉能扩大第三方收入来源的重要举动,新华联与汉能签订了一份股权认购协议及一份销售合约,新华联下属公司山东新华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新华联”)向汉能子公司福建铂阳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福建铂阳”)购买用于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总产能为600MW的生产线设备,并由福建铂阳向山东新华联提供技术服务,设备及技术服务总价达6.6亿美元。

按照双方最初约定的最后完成日期,新华联应当在去年10月31日就要达成先决条件,即销售合同下累计付款要超过5.28亿美元。不过,汉能去年11月初发布公告称,二者协商后将完成日期延迟至今年4月30日。如今,累计付款额仍未超过总价款的80%,而双方并未再次协定延长最后完成日期或者豁免认购协议下的先决条件,股权认购协议自然终止。

汉能称,随着认购协议终止,将不再向新华联增发股份,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且任何一方不得就认购协议向另外一方索偿。在认购协议终止的同时,销售合同及服务合同将维持全面有效。

2015年终止多项关联交易后,新华联成为汉能最大的客户,去年汉能来自新华联的收入共18.68亿港元,占汉能全部销售收入的66%,是2015年全年汉能关联收入的25倍。不过,对比汉能的半年报不难看出,去年全年新华联给汉能贡献的收入仅比上半年金额多3000港元,反映新华联去年下半年给汉能带来的收入微乎其微。

汉能在2015年年报中也指出,除了上半年向山东新华联运送300MW设备后获得对方缴纳的一笔定金外,截至去年底,汉能再无收到新华联方面应缴纳的贸易款项。去年,来自新华联的应收款项共9.95亿港元,其中约2/3逾期达6个月。

新华联是汉能去年引入的三个第三方客户中最后一个“跳船”的。此前,内蒙古满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满世”)和宝塔投资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塔石化”)与汉能之间的股权认购协议相继失效。2015年3月,汉能曾计划以每股5.38港元的价格向内蒙古满世和宝塔石化最多定向增发41亿股,合计融资最多约220亿港元。

2015年5月,香港证监会破例对外确认,已对汉能正式展开调查。2015年7月15日,原本处于自愿停牌状态中的汉能,正式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迄今,香港证监会对汉能的调查已进行近一年,但仍未有结论。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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