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在投融资市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保证投资人权益受到保护;
2.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前,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3.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电站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建立分布式电站不动产产权制度;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建议国家认可屋顶权属并可颁发权权属证书明确屋顶产权。
4.出台支持政策,在“自发自用”不能完全消纳时,可以就近消纳,以提高收益;
5.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结合信用体系,为投资人商业评估提供有效数据;
6.建议地方政府成立支持分布式投资的担保公司。
其他建议
1.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即征即退50%"在2015年到期;
2.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在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
光伏精准扶贫
1、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
我国目前拥有的贫困人口,大部分为农村无劳动力的贫困户,也有部分因为传统经济下滑、行业萎缩形成的工矿企业贫困人口,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无劳动力、无技术、无增加收入途径,对他们实施精准扶贫,通过利用光伏产业,家家户户安装太阳能设备,通过发电增加收入,这样就能真正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地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真正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对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快速发展,为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提升新能源消费占比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力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污染、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多元化的能源配置是解决我国能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的必由之路。太阳能资源以其清洁、安全、高效、持续等特点及逐步具备与传统能源相当的成本竞争力等优势,因为广泛地应用而得到飞速发展。
四点建议值得关注
针对光伏产业扶贫,傅军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光伏扶贫项目落地的资金支持,创新光伏扶贫融资模式。
二是开创多种光伏扶贫新模式,促进光伏扶贫多元化融合发展。
三是开辟光伏扶贫补贴及优惠绿色通道,提升光伏扶贫市场化运作能力。
四是以光伏扶贫为契机,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2、汉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河君
希望国家针对光伏农业项目的特殊性,鼓励既透光又能发电、真正替代原有覆盖材料的太阳能发电产品的使用,适当放开对透光组件的转化效率约束。事实上,在同等光照条件下,如果按照同等装机规模计算,透光组件与满足'领跑者'要求组件的发电量是基本相同的。进一步简化光伏农业项目的建设及并网手续,设立电费补贴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农业项目的发展非常有必要,尤其针对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希望国家对贫困地区的光伏农业项目给予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及融资服务等方面的倾斜,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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