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国家规定,分布式光伏电站完全可纳入指标。另据当地一新能源企业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前虽无明文规定,但宁夏也多是按照“先建先得”的方式分配指标,分布式项目只要成功备案且能按时并网也能获取一定指标。既然如此,2015年宁夏的1.4GW指标为何要倾囊相授于集中式地面电站,与国家重点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初衷背道而驰?
据记者了解,日前,《宁夏2015--2020年光伏园区规划》得到自治区政府批复。根据规划,宁夏的光伏产业发展将秉持集约化、规模化、园区化的思路,“将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平台,抢占发展先机,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配套,并进一步加快光伏电站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强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由此可见,未来宁夏光伏产业的发展将主要发力于集中式、大规模的园区。今年年初,宁夏规划了10个光伏产业园区,占地43.7万亩。而获得2015年全部建设规模指标的5家企业正是2015年度光伏园区初步拟定的开发主体。
根据宁夏《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园区开发主体的配套产业与光伏电站投资比例不低于1:1。虽然一些分布式光伏电站也有相应的配套产业,但在“集约化、规模化、园区化”的思路下,分布式项目很难获宠,时至今日竟成颗粒无收。
解决方案暂不明朗
在宁夏发改委今年1月20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区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宁夏发改委表示,“在国家能源局尚未明确下达我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且我委未将相关指标分配给市、县(区)之前,各市、县(区)发改委(局)暂停对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该《通知》同时指出,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的原则,在落实配套产业的前提下,宁夏发改委将国家下达的光伏年度开发计划集中用于光伏园区项目的建设,对于市、县(区)自行制定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备案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将整装地面光伏电站予以拆分备案的项目将难以纳入国家光伏年度开发计划。
目前,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负责企业纷纷收到各备案市、县发改委(局)的通知。“市发改委的办事员短信告知我们,还在办理相关手续,尚未动工的项目暂时停建,已经动工的视项目进展缓建。但对于基本建成的和已经并网的项目具体如何处理,还没有明确通知。”上述新能源企业负责人说。
另据当地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透露,通过多方沟通,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折中的解决方式,“如果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已经拿到指标的项目没有如期并网,这一部分指标也许收回,再行调剂给已经建成的分布式项目。”但目前,这一方案是否被相关部门采纳、如何推行都尚难证实。
业内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针对此事,宁夏发改委曾与国家能源局沟通,希望调整2015年的指标分配方案,对于先建成的项目配置相应指标,后建成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再行安排。但最终如何处理,仍需相关部门与宁夏发改委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