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FIT有效力也有局限性
FIT适用于市场引入阶段,有利于克服初始发展成本障碍,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地发展,但是,如果调整的步伐不能和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的步伐保持一致,可能会导致过高的利润,从而使得新能源的发展失控。而这种失控会让消费者或者财政背上不合理的负担。现实情况是由于FIT往往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很难及时根据技术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因此,在技术和市场成熟后,拍卖和竞标等市场手段更有利于发现市场价格,控制发展规模。如果由于现实条件限制,必须要采用FIT的话,务必要辅以补贴递减机制。有研究认为,德国有效、自动和透明的FIT递减机制使得德国避免了重蹈西班牙和意大利太阳能发电泡沫破裂的覆辙。
4、要控制好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成本
主要是控制好能源补贴的程度。如果成本失控,从中长期来说,会危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选择资源种类和开发技术的优先级的时候,要考虑成本优势。在有多种选择的情况下,应该优先发展低成本的资源。同时,支持政策要考虑不同成本情形下的稳健性,尽可能避免出现意外后果。值得注意的是,文献中提出,影响一种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的因素,除了技术外,还有汇率变动、项目融资成本变动等因素。
5、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担机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
从公平方面来说,各类用户都需要分担成本。但是,从效率上来说,高耗能用户可能要获得适当的减免,从而保证其国际竞争力。但是,对适用减免政策的企业的界定要从严掌握,避免形成过度补贴,从而向其他消费者转移过多的成本。
6、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好传统能源发电能力
在没有确立恰当的补偿传统的发电能力的前提下,过分发展可再生能源,会阻碍甚至危及这些作为必要补充的传统电力生产能力的发展,进而会危及到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在无核化的大背景下,传统发电计划的不断放缓更加令人担忧。
7、电力批发市场机制要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带来的挑战
此外,由于大量补贴的可再生能源以低价进入批发市场,导致电力批发价格降低到传统发电难以生存的水平,以至于传统能源发电的发展计划被一再延迟甚至装机量一再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可再生能源的不确定性,需要大量的传统发电能力作为补充。
为此,2014年的政策调整,增加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直销电的强制责任,迫使新能源企业直面需求,减少他们在批发市场倾销的可能性。并研究适合传统发电企业的补偿机制,从而保持各类发电能力的均衡发展。
8、地区一体化的电力市场可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入网
地区一体化的大的电力市场为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如果没有这个一体化的市场,可再生能源可能要么需要降低装机容量,要么在不少时候面临弃电。不过,一体化的电力市场可能让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被输出到其他国家,影响他国的电力系统可靠性。但是,只要出口的电价合适,双方可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