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大型光伏地面电站、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项目,免不了涉及到征地、土地租赁等事项,土地是建设光伏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是建设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不过很多公司急于求成,碰触到法律的红线。
截至记者发稿,涉事企业及政府仍未给出涉事地块的性质。
2、光伏扶贫:如何让“好事情”健康落地?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指出,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更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清平指出,利用光伏发电来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华夏能源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光伏扶贫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既有利于贫困人口增收,又能扩大光伏市场,是个很好的思路。
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祥根介绍,目前农光项目在实施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轻农重光、无农唯光等农与光不匹配;二是政策理解、执行上的差异和可变性;三是农与光组合不合理。
亚洲开发银行的能源顾问沈一扬在接受华夏能源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商业模式的完善是关键:“我觉得推动光伏农业健康发展无外乎两点,第一是采用什么样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好,光伏企业和老百姓合作后,老百姓接受你的商业模式并能挣到钱,就很不错;第二是可持续性,分为两点,一是用途,二是地区规划,从这两点可以判断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
也有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光伏扶贫,设计更多的是分布式电站,未来可能整村都是屋顶光伏,但是电网是否能够接纳,能否出资对农网进行改造,补贴能否到位,这些都是绕不开的难题。”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地方政府和国家的补贴能否到位,发电收益能否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如果拖欠,那就丧失了扶贫的意义,也直接影响了参与光伏扶贫项目企业的积极性。”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政策研究部主管彭澎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曾说。
沈一扬向华夏能源网记者分析,很多农村的项目目前最担心的就是一个资金的问题,包括从农村的很多小额贷款的话,利率太高,有的达到15%,农民承受不起。包括这些代表的主体,很多个人风险太大,合作社机制现在还有待创新,所以将来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总的趋势是未来所有的这些都将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
光伏是一个非常好的素材,在很多边远的无电地区,通过分布式能源微电网,把光伏跟光水相结合、光伏跟牧业相结合,有很多方式让农民有更好的收益。但目前有些光伏农业项目虽以农业为出发点,但由于农业盈利性差,最终做成了单一的光伏电站,这样的农光项目可持续性差,最终可能倾向于变相征地。
聚焦到土地问题,农光互补项目大多为建设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的红线内,属于不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任何人、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