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延人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全球高增长行业系列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签署<转让契据>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全球高增长行业系列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签署<转让契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31。
本议案尚需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曹敏先生代表公司签署<转让契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6年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6-032。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关于公司与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全球高增长行业系列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签署<转让契据>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