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由浦发银行成功发行,实现从制度框架正式走向到产品发行。与普通金融债券相比,其核心在于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方式,实现银行自身经营能动性与国家战略层面的良好结合。
据悉,浦发银行此次绿色金融债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公开发行,发行规模200亿元,债券期限3年, 年利率为固定利率2.95%,超额认购2倍以上,获得市场良好的反响。本次发行由国泰君安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和海通证券任联席主承销商,安永担任发行前认证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徐忠表示,与普通金融债券相比,绿色金融债券的核心在于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既有政策引导和激励,又有社会声誉和市场约束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将有效激发商业银行加大绿色发展的意愿和能力,实现银行自身经营能动性与国家战略层面的良好结合。
中国银监会股份制银行监管部准入处处长孙晓明表示,治理环境污染,支持绿色信贷任重道远,希望商业银行能够以此次绿色金融债发行为契机,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模式,更好践行和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全社会的绿色理念。
浦发银行行长刘信义表示,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是浦发银行自身经营需要与推动绿色发展意愿的有效结合。浦发银行将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优化负债成本控制、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也籍此将负债成本优化的效应逐步传递到绿色信贷项目中,在保持合理经营业绩的同时,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向低碳、循环的绿色经济转型。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新要求,中央在国家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做出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绿色发展定为未来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为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产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系列创新监管政策也陆续出台。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确立了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并专项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制度框架。2012年、2015年,银监会先后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供相应信贷融资,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作为国内首个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浦发银行一直以来长期关注并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支持低碳节能环保产业。浦发银行绿色金融业务正式起步于2008年,2009年就已在战略层面明确提出“持续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建设低碳银行”的环境责任目标。经过多年努力,浦发银行已形成了业内最全的、覆盖低碳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体系,实现多项业内第一。绿色信贷队伍完备,业务团队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