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空气污染的加重,电力行业减排成为控制污染物的重要一环。电力行业减排是主要依赖于替代能源,还是在传统业务基础上挖掘潜能?
近年来,受气候变暖趋势加速的影响,全球极端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及强度激增,控制温室气体及其它污染气体排放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加之国内空气污染治理形势日益严峻、雾霾天气频繁光顾各大中城市,我国政府近来不断收紧“十三五”乃至2030年的全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化石能源消耗与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在节能减排政策不断加紧的形势下,电力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势出台了多项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政策举措。
▼节能减排政策逻辑
受全社会节能减排压力传导,国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近两年积极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政策的前行: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以适应趋紧的能源与环境约束的政策思路,即通过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实现对煤电机组的电量替代。
电力行业围绕节能减排出台的主要政策举措判断,当前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落脚点多立足于“调、增”角度,“调”即调整能源生产结构,“增”即加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这其中,“调”是政策目标,“增”则为实现手段。在下文中,我们将具象化的称其为“以规模促效益”模式。
不难发现,能源电力主政部门在遭遇行业发展困境时所选取的政策路径与我国宏观经济主管部门在面对国内多次经济下行形势时所取路径的政策逻辑是一脉相承的,即通过促进经济生产规模的扩大,依赖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以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而这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内主流主政者在面对多种复杂问题时对于投资路径这一单一路径的重度路径依赖性。
▼替代路径的寻找与比较
诚如前述,“以规模促效益”的调增模式是目前电力主管部门应对节能减排紧约束的主要政策路径。而在当前电力需求增速不断放缓,行业产业过剩已成既成事实并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将成为常态的新形势下,依然固守“以规模促效益”的调增模式是否仍有必要,是否存在其它可选的、更具经济性的替代政策路径,理应成为在节能减排强压力与行业产能明显过剩两者相交融的复杂新形势下被重新审视与探讨的重要议题。
在此处,我们试图借助宏观经济领域中常相对立的两种思维模式对这一命题进行探讨。在经济领域,通常认为与“以规模促效益”相对应的思维模式是“向管理要效益”,前者的路径依赖特征是通过推动投资规模的扩大,促进整体效益的提升,其更为重视资本的硬性投入;而后者则更多的是依赖于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深挖当前经济结构的潜力以促进效益的提升,更为强调管理软实力的加强。
那既然目前推行的调增模式相对应的是“以规模促效益”,那与“向管理要效益”又与何模式相对应?其又能否成为能够兼顾节能减排强压力与行业产能过剩现状的新政策思路?另一问题是:当前调度管理环节又是否还有可进一步挖掘的节能减排空间呢?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试图从理论分析与横向比较两个侧面对其进行解答。首先,从理论上讲,我国发电调度多年来一直沿用“三公调度”体系,所谓“三公”是指公平、公开、公正,这其中又尤以公平性为重。其立政初衷是希望在非电力市场竞争条件下,通过约束调度机构行为,确保各类机组年发电小时数的相对平衡,以保障各投资主体之间的相对公平、促进发电投资环境的相对公正。
除此之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作为第三方的电网调度机构过分强调电网运行安全,留有较大裕度,也客观上加重了煤电机组长时间偏离经济运行区运转的情况。因此,从理论分析角度,当前电力系统是存在通过优化调度模式提升节能减排效率空间的,而这一空间究竟有多大呢?
以广东电网为例,在预设的负荷水平下,广东电网实施节能调度后,相较于“三公”调度模式理论上可实现节煤效益约为2.94%,相当于平均供电煤耗降低值9.3克/千瓦时。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测算结果仅仅计及了通过提高调度管理手段实现的节煤量,并未考虑二次再热等新兴发电技术的应用,因此,其单位节煤与减排量所耗费的社会成本可认为是近乎为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