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汾西、大宁、吉县3县被确定为国家光伏 扶贫首批试点县的重大机遇,强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为全省、全国开展推广光伏扶贫做出了示范。
大宁县为全国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2014年,在临汾市扶贫办大力支持下,该县率先在而吉村建起一座100千瓦光伏发电 站并入国家大网试运营,年发电13万度,收入13万元,被称为“全国光伏试点第一村”。
光伏扶贫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难题,大规模推广主要是资金难题。光伏扶贫试点工程静态投资约0.8万元/千瓦,建设一个100千瓦的光伏电站约需要80万元。目前,临汾市1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村级100千瓦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今年,市财政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各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光伏扶贫项目,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此外,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充分撬动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工程。
为了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步伐,临汾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组,市长岳普煜多次深入大宁、吉县光伏项目建设第一线调研,要求高标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打造精品工程。
汾西县投资1280万元,在16个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发电试点项目,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多元投资,采取了扶贫援建、企业筹建、农民自建三种筹资建设模式。
扶贫援建项目是以扶贫资金投入为主体,在104个贫困村建设100千瓦光伏发电站,如太阳山村建成了100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每年预计发电15万度,年收益15万元,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9人,人均可受益358元,将为整体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企业筹建项目是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建设10兆瓦以上光伏发电 站,汾西县申报的40兆瓦企业光伏 发电扶贫项目,将上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可解决1111口深度贫困人口解困问题;
农民自建项目是农民自愿投资、自主建设、自己收益。僧念镇薛家庄村农民薛兵海自筹资金26万元,在自家房顶建成了30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已并网发电,平均每月发电4000度,年收益5万元。
永和县采取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大棚电站和屋顶电站三种模式。该县与汉能集团合作,在阁底乡石家湾村实施红枣光伏大棚试点项目,形成顶部发电、中部红枣、林下种植的立体式产业发展新模式。
为帮助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脱贫,规划在78个贫困村每村选择5个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设屋顶电站,每个电站3千瓦,年发电量3000度至4000度,每户年增收将达3000余元。“脱贫路上,绝不让一个人掉队。”临汾市广大干部群众正携手同心,攻坚克难,共创幸福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