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近日,池州市发布《池州市光伏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说到: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
石台县的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由省级光伏扶贫专项资金补贴0.8万元;非重点县的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由所在县(区)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补助0.8万元。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4万元,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4万元。
农户自筹0.8万元。贫困户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贷款、互助资金贷款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途径解决。
蚌埠市
2015年10月,蚌埠市印发了《蚌埠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要点:从今年开始,蚌埠市将在三县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建设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0个,同时在怀远县建设3千瓦光伏电站500户。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怀远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按1:1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4000元/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贫困户自筹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