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天合光能宣布退出欧盟价格承诺机制,转向通过海外工厂继续满足欧盟市场的需要。
2013年12月5日,欧盟对欧盟市场上由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随之,欧委会与中国光伏行业达成价格承诺协议,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将不低于最低进口价(MIP)销售欧盟市场。
不接受此协议的中国企业将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天合光能将被征收47.7%和3.5%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自2013年12月6日起,为期两年。天合光能选择了接受价格承诺,并严格遵守价格承诺的规定。
然而,目前欧委会对价格承诺的解释已开始影响公司在欧洲区的业务,以及公司全球发展战略。而近期欧委会继续违背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在双反措施及价格承诺到期终止前又发起复审调查,并且在调查期间,维持对中国产品的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机制。因此,天合光能决定退出价格承诺。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表示:“我们认为目前对价格承诺的解释曲解了原价格承诺中的规定和范围,已经开始阻碍我们的全球拓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在解释中禁止价格承诺企业在海外建厂,无论该海外工厂制造的产品销往欧盟还是非欧盟的其他地区,这个解释是严重不合理的。”
“此外,目前的最低进口价在全球主要市场的价格持续下降且比预期还要快的情况下,MIP已经背离了太阳能市场的价格走向。中国企业在价格承诺下出口欧盟的产品已经失去竞争力。
凭借天合光能在品牌、技术、客户基础上的优势,我们在退出价格承诺后将通过海外零关税工厂继续服务欧盟客户,这将为天合光能的业务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并通过灵活的定价机制重获欧盟市场份额。我们一贯主张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这将有助于公司实现用太阳能造福全人类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