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结果与分析
1、投资回收期与内部收益率测算结果
通过对18个样本点的现金流量表的分析,获得各典型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
1)户用光伏系统的投资回收期为5.26~10.76年,20年内部收益率在7.75%~20.84%之间,25年内部收益率在8.26%~20.94%之间。可见,户用光伏系统的收益率元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基本上超过目前市场上所有的理财产品的收益。
由于户用光伏系统能在25年内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对于居民而言,可以把户用系统作为一种长期收益的理财产品,活着作为一款养老理财产品来进行投资。
2)收益最好的不是太阳能资源最好的格尔木,也不是电价补贴最高的永嘉县,而是高补贴、资源也不太差的肥东县。因此,单纯的从太阳能资源或者上网电价来判断一个地区的户用光伏系统的可投资性,都是不全面的。
应该用一个综合考虑某地区“太阳能资源”和“电价”的一个指数,来反映当地的可投资价值。本文采用了“收益指数”来代表。
收益指数 = 预期20年满发小时数 × 20年上网电价
收益指数基本代表的项目的年现金流入水平,在目前光伏系统投资基本透明的情况下,基本可以代表项目的收益情况。
2、数据处理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问题,对发电量数据、电价数据进行如下处理。
1)由于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期限基本为20年,故所有数据的处理均按20年考虑;
2)发电量数据:在之前首年发电量和25年平均发电量的基础上,计算出20年平均的发电量;
3)电价数据:将所有的度电补贴和初始投资补贴,均按8%的折现率,折算成20年的值。即,先根据历年发电量和非20年的补贴,将历年的补贴按8%的折现率折成现值,再根据历年发电量将现值按8%的发电量折成年值。
4)投资数据:由于将初始投资折算成度电补贴,所有的投资均按3万元/套考虑。
根据上述原则对数据处理后,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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