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流程
1、现场查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2、项目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应当在林地所在地的村(组)或者林场范围内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送上级。按照规定需要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的建设项目,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针对光伏电站项目来说,占用林地类型为“其他林地”70公顷以上的,需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70公顷以下的,需省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4、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宜林地由每平方米收取2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整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灌木林地由每平方米3元提升至不低于6元。
5、核发准予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当然,以上总结只是理想情况,实际项目运作中,还是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既属于未利用土地、又被打了宜林地标签的土地,在缴纳相关费用时是否需要交两份、走两套流程?
总之,用林地如此繁琐,背后又有如此多的“状况”,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难免会“踩雷”。而从国家角度来讲,因为土地资源紧张,光伏电站用地也越来越受限,反而是屋顶分布式更受国家青睐。所以,不如跟地面电站说再见,抓紧时间布局分布式!
最后,由于最近关于用地的政策出了很多,伏妹在这里一并汇总出来方便大家查阅。
光伏用地不再愁林地使用规范出台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
【收藏贴】2015年各地光伏用地政策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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