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台的6个电改配套文件中“交叉补贴”被反复提起,简单搜索一下,共出现了31次!是十足的高频词汇。那“交叉补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国目前的售电模式如下图。
如果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正常情况下:
大工业用电属于大用户,用电负荷大、稳定,电压等级高、传输线损少;
居民用户的电压等级低,传输线损大,用电负荷不稳定。
因此,居民用电电价按理应大于大工业用电电价。
然而,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证民生等方面考虑,对部分种类用户实行优惠电价,如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如此造成了此类销售电价的交叉补贴问题。
某省的各类户用基本电价如下表。
1、交叉补贴的定义
如果某类或某个用户的电价高于或低于供电成本,而由其它用户承担,则形成了电价“电价交叉补贴”。
目前中国电价存在的交叉补贴形式包括:
1)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户
我国居民电价目前还低于工业电价,约为工业电价的90%以内,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居民电价为工业电价的1-3倍,平均约1.5倍左右。我国居民用电普遍低于合理水平30%以上。
2)城市用户补贴农村用户
我国农业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长期以来处于各类终端用电的最低水平,也是接受补贴程度最大的群体。我国农业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普遍低于合理水平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