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在农村应用的阻力
但是,尽管有很大的需求,尽管有很大的意义,但新能源在农村的推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实证明,在农村层面上,促成重大的能源方式的转变也相当具有挑战性。我国三十年来在农村的沼气推广工作的不成功,证明了这一点。
事实上,许多因素都阻碍着农村新能源的应用。
首先是文化的障碍。如果一个人像陈光标一样到农村给农民发现金,或者像大领导一样下农村对农民说些好听话,农民是一定会高高兴兴地接受的。但是,新能源不能像现金或好话一样简单地交给农民并获得接受,而是必须要针对具体的环境和具体的人群,把道理说清楚,让农民充分了解了,才有可能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接受。绝大部分农民知道“城里人”用电的情形,他们知道城里人是不用沼气也不用太阳灶的。那么,为什么在农村他们就不得不建设沼气池和安装太阳灶,如果没有把道理讲通,很可能会被认为这依然是一种对农村的歧视技术。在许多城市大规模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之前,农村使用热水器的也不多,直到许多城市屋顶安装之后,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安装才迅速普及。这就是文化的障碍。
其次,是习惯的障碍。用柴火做饭烧水,已经是几千年的习惯。换成沼气炉,没有烟熏得眼睛直流眼泪,对农民当然是好事;使用太阳灶,更加干净,还不用打柴,当然也是好事。但是,阴天下雨的时候怎么办?如果太阳灶的旋转机构出问题,烧一壶水,让农民不停地对着太阳调整太阳灶,如果烧饭的过程中沼气不足了,烧成了夹生饭,农民会觉得还不如去捡点柴火烧水方便,最多去买点蜂窝煤烧煤炉,至少心理有底。这就是习惯的障碍。
各个国家的历史经验都证明,如果单纯试图通过政府大张旗鼓地推行的措施大规模引入某种公共服务,包括新能源在内,并不见得会取得好的效果。在新能源给农民带来好处的同时,同时一定会带来新的不便,这些不便需要时间去适应或者去改变。这是很多新生事物推广的前提条件。遗憾的是,所有的新技术一定会带来新的问题,所以,要想让一件“好的”东西被认可,并不是想当然就一定会被大家接受的,除了技术上的问题要解决外,还需要很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
第三,是技术专制主义的障碍。许多大型新能源公司在农村进行试点或示范项目时,不管当地的情况,忽视当地的产业状况,把当地政府官员的工作做通后,强行地安装了大片的光伏电池板,通过了验收和并网后,大功就告成了。所有的人,包括项目公司、批准项目的上级政府的官员、当地政府领导都皆大欢喜,为项目划上了句号。这些公司很少与新能源的真正用户----农民商量过项目的可行性,他们派市场人员走访镇政府和县政府,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看一眼,然后就开始进行设计、施工。姑且将这些公司的做法称为“技术专制主义”,如果项目公司是外国公司,甚至可以称之为“技术帝国主义”。农民从这种方式中感受到的不是友善,而是一种“侵略”,至少是“侵犯”。这种项目往往得不到当地农民的配合,最终归于失败。
第四,是腐败的障碍。新能源的推广意味着政府的补贴。政府补贴的受益者,应当是农民,但首先享受利益的是设备提供商和项目公司。为了拿到补贴,有时设备提供商会想到行贿。而有时候,官员通过为村民争取的补贴使得村民可以用上了满意的电力,他们会要求村民“分享”部分补贴给他们。而村民认为这只是官员们又一个贪污的渠道,当然也不会热心来应用。如果光伏发电占了他们的土地,即便是荒山荒坡地,农民也会本能地认为有政府官员从中渔利了,也会产生抵触情绪。解决腐败问题也许很难,但只要做到公开透明,消除农民的疑虑,就会打消他们心中的一些误解和臆测,也会有利于项目的推进和成功。
第五,还有资金的障碍。农村地区的农民很少有能力自己具备安装新能源设施的资金。在政府补贴改为发电的度电补贴后,与大型地面电站和城市工业厂房的屋顶发电项目相比,项目公司也很难为农村的小型项目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因此,目前大部分农村的新能源项目还是依赖于政府的示范项目的扶持资金,这也使得示范项目建成后,不仅起不到“示范”的作用,反而示范项目本身不久就成为了文物,如果还没有成为废墟的话。
现在不少农村设立的村镇银行以及原来的农村信用社,其实可以考虑为农民在这方面提供一些资金。即便在美国的一战后,农村能源也十分落后,后来罗斯福新政鼓励美国农村成立“电力合作社”,使得农村的电力很快应用开来,我国的合作社和公社本来就有基础。鉴于农村的能源实现的最佳的方式绝对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应该以村镇为单位,因此,某种形式的合作社还是必要的。这样,也更容易筹集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