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倾巢出动火速立案
由于证券维权律师计算出的海润光伏索赔区间时间较短,且期间大盘波动较小,起诉时“系统风险”自然无法成为被告公司的理由。海润光伏的此次索赔,几乎吸引了在证券维权领域活跃的所有律师的目光。
除了上述两位已经火速前往南京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的律师外,多为来自上海、北京、杭州、广州的维权律师均向记者表示,自己正在对案件的受损投资者进行索赔征集,不日将前往法院提交材料进行起诉。
来自杭州的股民陈先生就告诉记者:“当时看到利润分配预案10股转增20股,果断买入30000股,后来陆续加仓,到1月28号一共买入183900股,每股成本9.45元,没想到1月31日公司预告上年亏损8亿元,这样变脸完全想不到,公司随后被立案调查。短短一个多月,我亏损近三十万元,这完全是公司不负责、发布欺骗公告造成的,现在起诉索赔,一定要维权到底”。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来自广州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指出,在2015年1月23日至2月13日期间,海润光伏股价最高为10.45元,最低为8.28元。按照证券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本案基准日是2015年3月5日,基准价7.81元。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且在基准日3月5日前卖出,只要有投资差额即可索赔;而在上述区间买入且截至基准日3月5日仍持有或持有至今的,因买入价均高于基准价7.81元,这类投资者均可索赔差额。
谢良律师还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虚假称述索赔往往是索赔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固定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千万不要误以为是账户中的浮动盈亏而错失索赔机会。
厉律师进一步分析,1月下旬公司股价基本在8-10元左右,根据同期股东人数、日成交金额、股价跌幅、基准价分析,预计全国索赔总金额有望突破千万元。
原标题:高送转后减持预亏套牢股民 海润光伏被罚引发大规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