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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通知

发表于:2015-10-17    

  附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一、填报流程

(一)项目前期

1.填报内容

由项目单位负责填报项目前期工作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地址、项目拐点坐标、资源测量情况、预计开工和并网时间等。

2.填报流程

(1)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

在基地规划审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基地方案申请。

(2)新能源示范项目

风电清洁供暖、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申请。

(3)风电项目(含分散式)

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风电年度开发方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申请。

(4)光伏电站项目

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申请。

(5)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在项目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6)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在项目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7)生物质发电项目

在项目核准(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8)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和公共独立系统

无需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填报信息。

(二)年度规模管理

对于需要进行年度规模管理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信息填报后,需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年度规模管理工作,作为申报电价附加补助信息的重要依据。其中,申请纳入基地管理的项目,应根据审定的基地规划确定具体项目名单;对其他申请纳入年度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新能源示范实施方案的项目,应确定方案具体项目名单和列入规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当年累计安排的项目新增规模不得超过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规模,否则信息平台将不予接受。未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审核确认的项目,将无法填报项目建设、运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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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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