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博任组长,分管和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办、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能源办、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对光伏扶贫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部门职责
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发改和能源部门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招标标准合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供电企业要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村级光伏电站的项目筹建及户用光伏电站的贫困户筛选、资金筹措、对象确定、措施落实、施工协调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考评
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市直帮扶单位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
附件1.界首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博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洪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苑光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叶善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
成员:刘俊峰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