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与认证的无奈
“有些业主想保障自己的中标的逆变器的产品质量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某负责人向笔者表示,“因为对于业主来说,他们不可能具体到每一个器件的使用寿命,这样的工作量也是受不了的。”
由于逆变器里面的器件更多是来自上游器件厂家供应,要想完全控制质量,就需要对逆变器的整体技术以及组装流程有较为全面的掌握。
“现在个别逆变器厂家假借‘降额设计’游说业主和设计院,尤其是在一些大的地面电站项目中,这种情况已经有出现。”该负责人表示,有些逆变器元器件的负荷应力是不能降额或者对最大降额有限制的,如电子管的灯丝电压、继电器线包的吸合电流是不能降额的,否则电子管的寿命要降低;有些元器件降额到一定程度时却得不到预期的降额效果。如薄膜电阻器的功率减额到10%以下时,一般二极管的反向电压减额到最大反向电压的60%以下时,失效率将不再下降;有些类型电容器的降额可能发生低电平失效,即当电容器两端电压过低时呈现开路失效,也就是说,降额不但不能使失效率下降,反而会使失效率增高。
“降额系数的选择大部分是依靠试验数据和根据元器件使用的环境因子来确定,而不应该成为个别企业“抠”成本的忽悠招数”,该负责提醒国内业主总工:降额设计应当参考数学模型及基本失效率与温度、降额系数之间的关系曲线;降额曲线给出了为保证元器件可靠工作所选择的降额系数与温度之间的函数关系,当在该减额曲线上工作的半导体结温达到其最高结温时,其失效率仍然较高;应用减额图,即在减额曲线的下方,通过试验找到一条半导体结温较低的减额曲线;各种元器件的减额因子参见“国家标准”。
中广核能哈密某电站负责人表示,许多企业是他们要求送检才去检验,或者用之前其它批次的检验报告应付一下,而检测机构相关部门的抽检密度太低,对出货量相对密集的地面电站业主来说,没有太大作用。
对该负责人的说法,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个别认证申请人在所提出的检验范围中很多只提供一个型号产品(依据送检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这给最终最终的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虽然在《光伏发电系统用并网逆变器产品描述》(CQC33-461239.01-2013)中虽然明确了“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试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但这些对于申请人不置可否的规定,在实际认证过程中理解为形同虚设并不过份。
另外,企业送检的机型并不能真实展现出其实际运营性能指标以及发电指标。“一些公司送检的机型,在检测过程中包括转换效率、并网电网谐波、功率因素、电网电压响应、电网频率响应、电压不平衡度、防孤岛效应结果都不错,但这并不能完全反映出逆变器产品在室外实际环境中的运行状态,更不能体现某些单元的使用寿命。”国家电科院专家说。
该专家认为,相关主管单位不仅仅需要加大对光伏逆变器产品检测以及认证的力度,同时还要求逆变器企业加强对检测以及认证过程有深刻的认知,不能为了送检而送检。
国家相关标准是明确,而操作层面一直被企业所诟病。
事实上,在“金太阳”出现一系列问题后,整个逆变器行业在产品标准上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也有一些大的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但这种标准体系的建立仅限于几个大企业。现在的标准,不少都是一些龙头企业制订的企业标准,后来慢慢演变成大家比较认可的行业标准。但由于对标准的理解有差异,因此造成产品质量差别较大。另外,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根本都不具备建立标准执行机制的能力。如此,一旦市场环境恶化,即使标准制订者自己执行很严格,但其他企业可能就根本不在意这个标准,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就会不择手段地降低标准,甚至干脆以次充好。”任其昌对当前标准不统一如此表示。
任其昌的看法得到了孙韵琳的认同。“虽然标准是有,但业界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据孙韵琳介绍,目前有的企业拿的是CE认证,有的拿的是CCC认证,有的拿的是金太阳认证。没有统一的标准,乱像可见一斑。
在欧美国家,都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质量检测。机器进入某一国家市场,只要进口商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就可以随时获得检测数据。
TUV南德业务人员也表示,“包括澳洲的SAA、美国和加拿大UL、ETL、CSA、德国VDE、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CE以及中国‘金太阳’在内的所有的认证机构,对于部分厂家存在的偷梁换柱的做法并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多地还需要在逐渐形成的良性竞争下形成责任意识”。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