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罗浮阀门集团屋顶一期75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顺利通过联合验收。这也是该县出台光伏发电补助政策以后首个通过验收的企业项目。
记者从该县发改局获悉,该项目总投资60多万元,利用罗浮阀门集团1号车间屋顶建设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75KW,预计年可发电7万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3.8吨,减少燃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约2.1吨、粉尘约19吨、二氧化碳约69.8吨。
从2013年开始,永嘉先后出台《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政策规定,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40元的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按其发电量每千瓦时0.30元的补贴。在政策激励下,该县40多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已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接下来,全县还将陆续对5个光伏发电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