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德国法律规定,PM10(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浓度高于50微克/立方米的天数每年不可超过35天,而对中国的部分城市来说,每年PM10浓度低于50微克/立方米的天数能否有35天都不能肯定。在近日召开的2015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上,德国能源署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分享了德国能源变革对我国的启迪。
光伏发电并网电价成本不断下降
众所周知,德国能源转型走在世界最前列。2000年德国决定,用半个世纪时间使德国从依赖化石能源及核能的国家走向可再生能源时代,计划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1990年减少80%以上,特别是德国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发布后,风电及光伏实行补贴政策。时至今日,可再生能源不断发展,成本不断降低。新增屋顶电站并网电价从2000年50欧分降低至如今15欧分左右,短短十年时间降低约75%。“说明成本不再是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因素,证明了《可再生能源法》是成功的”陶光远说。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逐年增长
有数据统计,2014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为31%,其中陆上风电突破10%,光伏发电量达6.9%。对此陶光远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中要求在2020年之前,可再生能源在德国电力供应中的份额达到35%将提前实现。
截至201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为80.9GW,其中,光伏发电装机为35.1GW,风电装机为33.2GW。2013年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为23.9%,其中风力发电量占8.4%,生物质能发电量占6.7%,光伏发电量占4.7%,水力发电占3.2%。
波动性问题突出
由于光照和风的不确定性,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波动。200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一版)》要求,无论投资者投资风电还是光伏发电,都保证全额上网,但如果电力需求没有那么大,就会出现负电价,谁用电倒贴钱给谁。剩余发电即光伏、风电先发完,剩下的负荷靠其它电力,“预计到2020年全年8760小时,将会出现负的情况,单独风电和光伏发电将超过电力负荷,更别提火电及核电机组,陶光远指出,预计到2050年时,40%的时间电力是过剩的”,陶光远表示,“如今在德国这件事到此为止了,已意识到不能再干了,再往下走更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