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光伏电站开发。
通过检索不难发现,近期以来,通过定向增发来募集资金投资电站的光伏企业,并不在少数,甚至还包括此前一些其他行业的公司欲通过这种方式来完成向光伏行业的转型。
这一现象凸显出,在商业模式较为趋同的大背景下,拥有的项目资源的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指标。
可以用来佐证的细节是,在各个券商发布的研究报告中,上市公司拥有的可用于开发的光伏电站的规模及其资源,均被作为力证该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要素。
不过,在倒卖“路条”模式日益受控以及单个光伏电站开发周期有固定期限的政策背景下,如何把握好节奏,则成为了在“圈地大战”下规模效益能否发挥的关键。
从一些上市公司的财报中,并不难发现失败的例子。在资金问题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一些公司不得不花较高的代价进行短期的融资,以解燃眉之困,并为此负担着越来越沉重的财务成本。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企业不惜代价的拼项目规模,除了有圈占优质项目资源的意图外,更有可能是寄望于快速做大规模,通过已建好项目的电费收入来为新开工项目提供资金,以此实现良性循环,并最终达成“以电养电”滚动开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