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控股有限公司28日晚间宣布配售新股方案。据悉,该集团已就发行2018年到期债券及发行可换股债券分别签定有条件配售新股协议、推荐协议及谅解备忘录,总共集资最多约港币22.647亿元。
以每股1.20港元作价配售11.7亿股新普通股 根据有条件的配售协议,江山控股同意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11.7亿股新股,配售 价为每股1.2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于港交所收市价1.69港元折让28.99%,集资净额约港币13.647亿元。
配售股份相当于江山控股已发行股本的约13.54%及扩大后的发行股本 11.92%。有关新股之配售须由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案,以批准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之特定 授权。股东特别大会暂定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召开。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及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为是次股份配售之配售代理。发行港币4亿元债券 根据推荐协议,公司已同意发行本金额最多4亿港元2018年到期之债券,年票息率6厘, 利息将每年到期时支付一次。最高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港币3.96亿元。
中辰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推荐代理。发行人民币4亿元(或折合约港币5亿元)可换股债券 根据谅解备忘录,江山控股同意发行二零一七年到期的两年期人民币4亿元(或折合约港币5亿元) 的可换股债券,年票息率4.5厘,换股价每股1.58港元。本公司及投资者将于备忘录生效 后,尽快就建议认购可换股债券,尽力协商并落实明确协议。
江山控股主席刘文平博士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二零一五年首季的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增加5.04吉瓦,相当于二零一四年全年光伏装机量的逾50%。数字反映中国太阳能光伏发 电行业发展加速。透过是次配售新股、发行债券及可换股债券,江山控股集团财政实力将进一步增强, 并有助加快集团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方面的投资及收购。我们深信,投资高速增长的太阳能 光伏行业将为股东创造理想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