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国家能源局
二○一五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663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改造施工安全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了全国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督查情况,形成此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4年4-11月,国家能源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了全国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燃煤机组环保改造施工安全专项督查、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各电力企业在能源监管机构的组织下,按要求开展了企业内部“六打六治”等专项行动。绝大部分企业能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总体要求和行动目标,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成立专家组重点抽查浙江2个、新疆5个、陕西4个、江苏3个,合计四省(区)14个电力工程项目,共发现存在的问题722例,其中综合管理类问题272例,占比37.7%,现场专项管理类问题450例,占比62.3%。
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
(一)现场脚手架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督查发现,现场脚手架存在问题77例,占10.7%,主要表现在脚手架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审批不符合规定,脚手架搭设、验收不规范。
1. 陕西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机组工程,施工单位西北电建四公司冷却塔脚手架作业层护栏、挡脚板设置不齐全,脚手架验收牌缺失使用时间,部分扫地杆缺失,施工人员步道防滑条设置不合理,脚手架剪刀撑设置跨距过大,循环水泵房脚手架已出现变形,临边无隔离防护措施。
2.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电除尘改造、尿素制备间等工程,总承包单位新疆中翰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氨车间外墙脚手架通道坡度不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通道梯阶步距过大,脚手架未设剪刀撑、外侧无立网、内侧未封闭,脚手板未满铺、绑扎。
(二)对特种设备、起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疏于监管,存在人员无证上岗,起重机有塌陷倾翻风险问题
督查发现,特种设备作业问题53例,占比7.3%,主要表现在部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现场特种设备进场及使用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疏于监管,把关不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无准入检验资料、起重作业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经过编审批,无安全技术交底和防碰撞专项措施,人员无证上岗等。
1. 浙江台州电厂#8号机组改造工程,锅炉燃烧器改造施工单位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租用的流动式起重机(苏G50701)未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起重机无型号标识,吊钩无高度限位器,现场检查时,无安全检验合格证,支腿处地面已现裂纹,未落实支腿处地下管网情况(旁临较多管道井盖),存在塌陷倾翻风险。
2. 陕西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机组工程,西北电建四公司施工现场,未见两台塔机、一台施工升降机、一台门式起重机检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较多
督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问题共291例,占40.3%。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基坑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防火防爆等危险作业监控不严,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缺失和不符合要求,消防与用电管理不规范,安全标识缺乏,现场安全巡视缺失、堆放混乱等,事故隐患较多。
1.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3、#4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陕西华电工程公司1#脱硝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栏杆缺失,北侧边坡未进行有效支护;施工单位陕西泰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脱硝炉后烟道下部结构施工,左右两侧平台有人行走、作业,但其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安全扶绳,#3、#4机组脱硝施工现场,无消防器材。
2. 浙江北仑2#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风机改造现场0米进出口通道未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识及警示标识。
3.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电除尘改造、尿素制备间等工程,总承包单位新疆中翰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接地线脱落,木工用电锯无接地保护,机械无防雨棚、锯片上方无防护装置,现场临时用电未进行日常巡检。
(四)现场监理履职不到位,监理过程存在走过场问题
督查发现,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42例,占比4.8%,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未对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疏于监管,方案审核、现场旁站等履职不到位普遍存在。
1.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监理单位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进场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未对起重机安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无相关旁站记录内容。
2、浙江台州电厂#8号机组改造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吸收塔除雾器改造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应增加《火电厂烟气脱硫吸收塔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418-2009、《火电厂烟气脱硝规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DL/T5257-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111、强制性条文等规范;应增加施工用电、压力容器内照明电压、灯具等相关内容,应有专项防火方案或措施、人员防护服装的要求,方案内应有消防器材、逃生通道布置图,防腐施工后如需二次打磨时的防火措施。
(五)资质审查不严,存在无资质和超资质范围施工、违规分包问题
督查发现,资质问题40例,占比5.5%,主要表现在建设、监理单位对承包(分包)单位、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现场使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违规分包现象。
1.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硝、脱硫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新疆康赛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对总承包福建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及条件审查不严,审查记录不全;总承包单位福建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分包(土建、防腐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中电投远达环保公司与分包单位重庆江津夏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双方签订人无法人委托书。
(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规范
督查发现,此类问题共126例,占比17.5%,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部分参建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低于建设工程目标,大部分单位没有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建设单位普遍存在未对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和进行有效管理。
1. 浙江台州电厂#8号机组改造工程, 总承包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规范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贯学习,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未规范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
2.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明环保工程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制度内容不全面,未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未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七)应急预案不完整,应急管理不到位
督查发现,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方面问题29例,占4%,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编制不规范,存在应急人员不落实(只定岗位)、人员调走或岗位变动后,预案未及时修订和完善;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未经评审、缺少必要的演练和应急培训。
1.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江苏电建一公司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未配备针对性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对应急装备、物资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
2.江苏省电力公司经济研究院扬州北50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经济研究院、施工单位江苏送变电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宏源监理公司编制总体应急预案不全面,未编制人身伤害等专项应急预案。
3. 浙江北仑2#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施工单位河南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处置方案不全,缺少火灾、人身伤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没有组织相关演练。
(八)未按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督查发现,培训教育存在问题36例,占比5%,主要表现在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或培训走过场,教育培训课时不够、内容不全,重要岗位未进行培训和取证,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1.浙江北仑2#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总承包单位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入场安全教育未分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台帐不规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再培训。
2.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4、#5、#6机组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湖南永清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部分相关人员未按培训要求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3.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单位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明环保工程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安全培训、考试。
三、监管意见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严重影响到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立即停产整顿。对于查出的主要问题,监管意见如下:
(一)强化脚手架的管理,防范坍塌事故的发生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规范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应按规范进行验收,禁止无方案、方案未审批或未交底就开始施工;要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脚手架搭设及施工作业等各环节危险因素的管控,对于在脚手架方案审批、搭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时要立即下令停工整改。
(二)强化现场起重作业与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各环节危险因素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定现场特种设备入场准入管理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台账,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有效性。施工单位要严格审查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资质及作业人员的资格及能力,杜绝人员无证上岗;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除过程,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各环节危险因素的管控;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特种设备安、拆专项方案的编制,对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监理。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对现场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施工用电,防火防爆的监督,突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和重点区域等人身伤亡事故多发、易发危险点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要针对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难点和关键点,认真做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加大过程监督的力度,对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现场监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监理大纲,完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合理配置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培训取证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序和环节进行旁站监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大型机械、特种设备的准入监管,完善监理记录。
(五)强化分包管理、资质审查,坚决清退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队伍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分包管理制度,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做到施工队伍的资质条件和作业人员能力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施工队伍人员入场培训规定和上岗规定;严禁对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严禁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对资质不符合的施工队伍要给予清退。
(六)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监督力和处罚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要严加考核,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并明确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七)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季节特点和工程实际,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预警机制,细化应急措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制定完善各类专项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的全员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将应急预案转化为实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八)强化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训教育的重要性,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入厂人员的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国家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神华集团、浙江能源及有关单位要统一部署、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责成所属各单位,针对此次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比照上述整改要求同标准开展整改。
本次未抽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力工程,要认真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2015年,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继续深化开展全国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并适时组织现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