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美国FERC发布“标准电力市场”草案。
加拿大安大略省实施发电私有化,竞价上网,用户放开
北欧电力市场拆分现货业务,成立北欧电力现货交易所
俄罗斯政府向议会提交一揽子电力改革法案
克罗地亚通过电力私有化法案
7月,印度大停电,2.35亿用户断电。8月,印度政府发布包括电力改革在内的15项经济发展方案,提出2012人人有电
埃及、约旦、叙利亚、土耳其、伊拉克五国联网工程完成,目标是在2015年建成地中海电力市场
波兰全部发电、配电公司及波兰输电公司全部实现民营化
2003年
美国新英格兰市场采用“标准电力市场”模式改造成功
英国发布BETTA法案,苏格兰纳入全国电力市场
法国电力进行私有化改造
意大利放开大用户选择权
欧盟颁布48号文件,全面指导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北欧电力交易所清算业务独立,成立北欧电力交易清算所
俄罗斯总统普金签署六项法案,启动新一轮电力改革,包括厂网分开、输配分开、调度独立、主辅分离,2006年完成。该年11月,电力交易所正式运营
印度通过新电力法,推进电力私有化,允许用户直接交易
日本修订电气事业法,赋予用户选择供电商的自由
2004年
巴西成立电力监管委员会
法国电力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该年7月1日,法国放开非家庭用户
意大利电力交易所正式运营
俄罗斯拆分并出售联合能源旗下发电公司
日本放开500千瓦以上用户
2005年
英国将电力市场NETA模式推广到全国,建立了BETTA模式
法国电力(EDF)整体改制上市,但国家仍绝对控股,对输电网公司RTE实施法律性分离,RTE成为EDF的全资子公司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欧盟排碳配额(EUA)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德国《能源工业法案2005》出台
澳大利亚出台新的国家能源法和国家能源规则
日本电力批发市场开始运行,允许容量为50千瓦以上且供电电压6千伏以上的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商,这部分用户的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63%
印度颁布了与2003年电力法案相应的国家电力政策,开始执行输、配电网开放接入
2007年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开展核证减排量(CER)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俄罗斯开始建立容量机制,由系统调度机构对新增容量进行招标,并支付容量费用(该费用作为系统使用费在全体用户电价中分摊)
印度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电力交易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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